【广东】遂溪县遂城金谷粮油店被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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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30 13:33:37 | 【字体:小 大】 |
青岛滨海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遂城金谷粮油店,该粮油店购进该标签不符合规定、无生产日期等的食用油,且无法提供购买票据及进货台账。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遂溪县遂城金谷粮油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3MA4XT0F32X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周**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004X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附处罚[2023]13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6月15日在湛江市海州油脂有限公司购进该标签不符合规定、无生产日期等的食用油,共购进三桶,每桶表面重量标注是25公斤,进货单价是一斤3块两毛,进化价共480元。购进食品(食用油)属于销售用途,但还未销售出去。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三桶食品(食用油)的购买票据及进货台账。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以罚款伍仟(5000)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金额(万元)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4公示截止期2026-07-24处罚机关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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