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续大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开展平阳县义务植树购买苗木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有意竞标单位请于2023年3月1日上午9:00时前,将竞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后送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310会议室,2023年3月1日上午9:00整开标;
(三)投标与开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时间当场递交竞标文件,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主要内容;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者中标。有效报价仅一个,该投标人中标;有效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低价者中标;
(三)若最低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可通过二次竞标,最终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竞标报价须低于第一次竞标报价;
(四)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同时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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