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2020)榕仲受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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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5 17:11:50 | 【字体:小 大】 |
闻优网无锡正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雁勤、戎军、北京前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全福、林华、王发英、秦锋:
本会受理申请人梁一峰、黄陈平与被申请人无锡正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王雁勤、戎军、北京前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全福、林华、王发英、秦锋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2020)榕仲受5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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