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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两部委:2020年试点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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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7 6:46:19 | 【字体:小 大】 |
月妃传中国网10月25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拟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3岁以下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是地方政府事权,要坚持社会化发展托育服务,深入开展城企合作。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包括设区市、自治州和县(市、区)等)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城市政府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企业(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城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普惠导向、自愿参加、竞争择优、安全规范的原则,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基本完善,普惠性托位数量大幅增加,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更加有力,对家庭科学养育指导能力持续增强,更多更好惠及婴幼儿家庭。
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形成金融机构推荐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备忘录,对参与专项行动的托育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对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实施托育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托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2020年将开展专项行动试点,参与试点城市要依托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监管,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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