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汽车改装我公司主要销售种子、农药和农机,哪些类别的种子、农药和农机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三、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具体范围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我公司与农户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农户将畜禽养殖至成品后由公司回收再对外销售,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畜禽是指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农业产品。一、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二、畜禽应当是列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见财税字〔1995〕52号文件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自产自销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按核定扣除的相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按照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多少抵扣进项?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在流通环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3%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流通环节销售农产品(蔬菜及鲜活肉蛋除外)的增值税税率是9%。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蔬菜的批发和零售,销售的蔬菜是外购的并非自产自销,能享受免征增值税吗?
可以。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上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详情可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流通环节水果销售的税率是多少?我公司从农业生产者处采购水果,并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抵扣?
流通环节销售水果,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采购环节公司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是9%。公司可以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扣除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树苗属于农业产品中的其他植物。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适用税率是9%;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自2019年4月1日起,精制茶税率调整为13%。
不用。自产自销下述农产品注释范围的蛋类产品免征增值税。蛋类产品属于畜牧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我公司是一家农业公司,主营业务是种植各类蔬菜并销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详情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不可以。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公司是一家加工企业,受托加工农产品,收取的加工费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我公司主营业务是水产养殖,是否属于农、林、牧、渔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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