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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桂林市中药材示范基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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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 19:28:18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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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桂林市中药材示范基地的通知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桂林市中药材示范基地的通知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桂林市中药材示范基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和《桂林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市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道地药材可持续、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园林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市卫中〔2022〕3号),经过组织申报、专家初审、现场答辩、实地评审、有关部门会审等环节,公示无异议,确定桂林吉福思罗汉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罗汉果种植示范基地等9家基地(公司)为“2022年桂林市中药材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示范基地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桂林市有关部门报送一次基地建设情况,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发展、重点项目进展、推进措施落实等情况。各示范基地要做好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做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宣传工作,促进我市中药资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各示范基地有关管理部门要按申报承诺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督查和考评。
桂林市有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委托专家评估小组,围绕示范基地建设目标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估。对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服务质量严重滑坡者,将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示范称号及相关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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