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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土地纠纷巧调解 诉源治理有妙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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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16 12:23:50 | 【字体:小 大】 |
防止晕车的小窍门“李法官,感谢你为我们村解决了难题!我给你送锦旗来了!”4月末,案件当事人赵某大步流星的走进西安市长安区法院细柳人民法庭,将手中鲜艳的锦旗送到了李晓法官的手中。
2012年10月,原告赵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赵某将其土地租赁给王某从事苗木种植,但从2019年10月以后,王某再未向赵某支付土地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赵某无奈将王某起诉至长安法院。
法官受案后,首先对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结合以往办理的涉诉地块所在村的土地出租情况,他积极联系了该村干部和相关地块的村民,发现该村有相似情况的地块数量较大,如果简单对赵某和王某的案件一判了之,后续很可能造成近百起的土地租赁纠纷案件,所以对这起案件如何处理、处理的好不好至关重要。
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并结合之前的相似案例用心用情开展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并对所欠的土地租赁费和之后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进行了分析......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在此基础上,被告王某还表示,法官对法理和法条的解释非常明确和详细,他也清楚了在今后的土地租赁合同中自己作为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拥有的权利,以后他将以签订的合同内容和此次纠纷矛盾的调解结果为基准,按时足额的向每一位出租人给付租金,避免类似情况再起诉讼。
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深深期许。一次耐心的调解,让一起民生小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它不仅使“司法能动”具象化,更让一批类案在源头上得到化解和预防,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下一步,长安法院将会继续把诉源治理贯穿到矛盾纠纷源头、诉前、诉中、判后、执行等全部工作环节中,注重诉前调解,加强诉中、判后和执行调解,努力实现实质化一次解纷,为长安经济社会的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助力。 (张莎 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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