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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出台 五类对象直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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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20 15:20:06 | 【字体:小 大】 |
蝙蝠酱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日前,苍南县出台《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启动对县内粮食生产的直接补助和奖励政策,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5.5万亩、总产17万吨、新建1.8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目标任务。
粮食种植直接补助对象分五类。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继续实行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在省财政每亩补助25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对种植早稻每亩再追加25元、种植晚稻每亩配套5元。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农机购置和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省里对已建成和在建的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继续按每亩10元标准安排水稻集中育秧补贴资金,补助接受统一育供秧服务的农户。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民,继续分别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对购置水稻插秧机的在原规定直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追加10%的补助,对农户购置水稻机插育秧塑料硬盘的,每个育秧塑料硬盘县财政追加补贴2元。粮食政策性保险补助: 继续实行水稻政策性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亩6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45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分担比例不变。旱粮基地补助:县财政对旱粮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且经过认定基地内的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在省补125元的基础上给予每亩50元的直接补贴。水旱轮作新型种植模式推广补助:对设施蔬菜后茬轮作水稻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粮油种植大户补助的基础上,每亩追加50元的补助。购置小型水稻收割机(用于大棚内收割),每台在中央、省直补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追加农户自负部分资金50%的补贴。 同时,《通知》还对粮食高产示范片、粮食高产示范片创建指导小组、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等设立奖励。(通讯员 李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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