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ido独占欲农业节水增效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银川市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水四定”原则,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走出了一条都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连日来,在永宁县黄羊滩农场,一台长约30米的节水喷灌机正在农田中作业。近年来,黄羊滩农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实施水利设施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等项目,实现高效、节能灌溉生产和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效益。
“我们一直坚持走高效益、低耗能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通过实施高效农业节水灌溉,不仅能有效节约水资源,还能提高肥料和土地的利用率,目前农场实现了高效节水灌溉全覆盖。”黄羊滩农场相关负责人说。
永宁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永宁县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根据水资源状况确定土地用途、种植结构,引导农业生产者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鼓励旱作种植。同时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减少水输送损耗,降低亩均用水量。
银川市水务局水资源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银川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指导土地依法有序规范流转。目前全市耕地面积211.01万亩,基本农田158.14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9.11万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2.34万亩,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由2016年的0.504提高到2023年的0.561。
近年来,贺兰县稻渔空间加大科技创新,注重高效节水,确保农业持续增收。“稻渔空间围绕节水农业发展目标,大力推广稻渔共生综合种养模式,将渔业养殖排出的富营养化废水引入稻田,给水稻提供营养,净化后再循环用作养殖用水,最大程度减少农业种植用水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稻渔空间负责人赵凯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全市渔业面积稳定在10.05万亩,其中池塘7.6万亩、湖泊2.3万亩、水库0.18万亩,稻渔综合种养1.58万亩(不计入总面积)。养殖用水来源主要为黄河水、地下水及农田退水。近两年,全市共改造集中连片池塘3.2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30%,设施养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新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12家,通过推广节水养殖技术,应用“三池两坝”、稻渔综合种养、“复合生态沟塘”、温棚微生物降解等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渔业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和尾水达标排放率达到80%。
针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日益壮大的趋势,西夏区鼓励酒庄葡萄种植全部采用高效节水灌溉,并指导涉农垦企业创新推广节水滴灌、暗管排水“一块田”现代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让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节水比率提高到34.6%。
“我们坚持把节水增效、再生水利用等亮点培育工作作为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了解到,根据银川市灌区水源条件、作物类型和管理水平等综合因素,银川市水务局重点在玉米、设施蔬菜、中药材等高效经济作物上推广应用喷灌、滴灌、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涉及种植面积106万亩。在瓜菜种植上,供港蔬菜、设施瓜菜普遍应用各类新型高效节灌技术,节水效率能够提高约50%以上,节水效果显著。在粮食种植方面,示范推广玉米种植高效节水技术,目前全市约有20万亩玉米采用水肥一体化节水措施,占玉米总种植面积的17%左右,实现节水30%以上、节肥50%以上,产量提高约30%。
银川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纵深推动我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下一步全市将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效节水农业32.32万亩。同时借助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新技术,对农业用水实施全方位、自动化管理,实现精准节水,逐步实现灌溉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服务智能化。
同时,我市将优化调整全市农业种养结构,按照“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在充分考虑作物土壤适宜性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确保粮食安全,积极发展冷凉蔬菜、酿酒葡萄、现代枸杞、现代渔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合理确定农业种养结构。进一步压减高耗水作物,2025年水稻面积压减至12.6万亩,供港蔬菜种植规模不超过9.77万亩。探索园区封闭式农业水资源循环利用路径,实现渔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贺兰县、灵武市和永宁县现代化生态灌区节水改造。到2025年,灌区骨干灌溉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信息化覆盖率达80%以上,干渠直开口以下最适宜计量单元安装率达95%以上,建成一批节水型灌区。
我市还将深化农业综合水价分类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并建立节水奖励机制,由灌区各级政府统筹整合水资源费、水权转换费、水权交易费、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等各类资金,根据节水量对实现农业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水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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