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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委县政府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承诺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27 4:37:53 | 【字体:

  杨乐乐丝袜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统一指导,保障供给、效益优先,改革为先、农民增收,鼓励创新、注重实效”四大原则,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努力在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融资难、风险大、产销不畅等四个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着力探索解决谁来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的钱怎么来、怎么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农产品怎么卖等四个问题,将荣昌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

  到2015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1%,农业土地产出率增长35%,有组织的农产品生产比例达75%,有组织的农产品流通比例达60%,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30%,农户参合率达60%,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达70%,专业化统防统治比重达6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3.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000元,年均增加15%左右。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按照“十百千万”的工作思路(即培育10个核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个核心农民合作社、1000个新型职业农民,带动10000户农户大幅增收),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上联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下联结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中间联结金融机构获得信贷破解资金瓶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完善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尽可能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民收益分配比例,有效化解经营规模小、方式粗放、劳动力老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①认定标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年产值(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00户以上,且入社社员人均增收高出当地未参加农民合作社农户的20%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较好,在当地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社员满意度高。

  ②管理机制。核心农民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对经营不善、带动农户不强、各项管理制度运行不良、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合作社可取消其认定资格。

  2.培育1000个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有知识、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四类职业农民:村干部、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实用技术拥有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到2015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通过其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并有效缓解并最终解决“明天谁来发展农业”的难题。

  以优势资源和地方特色产品为基础,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以龙头企业带大项目、大项目带大产业、大产业带大批农户为目的,强化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在生产基地就地建加工厂,重点培育和引进10个核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开展种苗繁育、技改扩能、标准化生产、产品研发和认证、市场开拓,鼓励企业联合,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拿出部分农产品销售利润,反哺农民合作社,促使农民合作社从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扩大再生产。

  4.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以保证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为前提,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为基础,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依托,引导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土地入股等方式开展规模经营,逐渐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加快推进土地经营园区化、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进程,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基础。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在享受国家普惠政策外,还享受县内的土地租金、良种、产品销售、融资、农业保险等特惠补贴政策。对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设立准入门槛。计划到2015年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5.6万亩,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度达到51%。

  大力推进以水稻耕、种、收全程机械化为重点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以及特色种养殖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支持科研院校、农业科技园区、农资经营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社会化服务,在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政府向其购买服务。计划到2015年,新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20家,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典型示范、组织引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带动培养一批掌握先进适用技术的新型农民。

  (1)规范“三资”管理。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分离,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规范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县级农经部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小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三资”信息管理平台和“三资”台帐,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加大“三资”发包利用和闲置“三资”信息的公示,并定期更新“三资”数据,为盘活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2)创新“三资”经营。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自身潜在价值,将“三资”以合作、入股、租赁等形式,与技术能人、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开展合作经营;积极探索以村为单位,组建农民合作社,将“三资”交由合作社运营管理,加大闲置资产、资源的挖掘与开发利用,通过发展本地加工业、种养殖业、服务业及基础建设等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3)合理分配“三资”收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股份量化,把原本属于农民的集体资产、资源量化到农户头上,开展“资产变股份、农民当股东”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资”所得收益,在优先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公积金和必要的风险基金(收益额的40%以上)之后,收益分配可按照不超过60%的比例,通过股本红利所得的形式向农户年年分红,既保证集体公积金的积累,又保证农民有稳定的股利收入,让村级集体资产告别“说起来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历史。

  (1)建立生猪新型合作组织。依托现有重庆日泉及重庆荣牧等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结合合作社劳动力、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在全县及周边区县,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通过订单合约方式绑定双方利益。按照“五统一”要求,即统一养殖标准,统一供应猪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进行回收,推行“核心猪场+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的生猪标准化分段养殖模式。荣昌猪选育与仔猪生产技术要求较高阶段由专业公司负责,商品育肥由合作社承担。计划在3年内,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模式,建成年出栏生猪1000头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100个。推行种养结合方式,以养殖业主流转或周边农户土地入股方式发展蛋白桑、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每个养殖场周边配套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鼓励职业农民走适度规模种养结合新模式,对采取种养结合方式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的基建及环保等配套设施补助5-10万元。

  进度安排:2013年建成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场20个,2014年建成30个,2015年建成50个。

  (2)培育荣昌猪专门化品系。充分发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和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的科研教学资源,利用现有荣昌猪品种资源,在保留荣昌猪外貌特征基础上,通过5年时间攻关,培育出高肌内脂肪含量的荣昌猪专门化品系,建立保种场,依靠重庆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新品系荣昌猪养殖标准,规范饲养和技术程序,开展新品系的推广利用工作。

  进度安排: 2013年制定选种选育方案,启动优良荣昌猪的选育工作;2014年实施新品系的培育工作;2015年实施新品系荣昌猪保种场建设和养殖标准的制定。

  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从源头上保障生态荣昌猪品质,规划在30平方公里范围内,结合国家现代畜牧科技产业示范园及重庆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建设,按照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对产业示范园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供配电及绿化等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进度安排:2013年,建设园区净道、污道10公里,河道整治工作;2014年启动园区供电网络建设、管网建设工作;2015年实施居民安置及配套,人畜饮水管网建设。

  ②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为有效处理生态荣昌猪排泄物,采取“源头减污、分类转化、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思路,建立生态荣昌猪集中进行综合治理及循环加工利用的环保体系,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推动种养殖业的互动发展、效益双增。采用坡度+梯度免冲洗技术、净污分流技术及干湿分流技术,建设年处理能力10万吨固废物处理中心;建成储液池20个,铺设灌溉管道180公里,配套种植3000亩麻竹、蛋白桑及花卉苗木等进行农牧循环,实现种养结合。

  进度安排:2013年,实施年处理能力10万吨固废物处理中心I期建设;2014年,实施储液池建设,灌溉管道铺设,麻竹、蛋白桑及花卉苗木配套种植;2015年,实施储液池建设,灌溉管道铺设,麻竹、蛋白桑及花卉苗木配套种植。

  ③畜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畜牧科技是确保畜牧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示范园的科技基础决定了荣昌猪品牌和品质。在园区建立拥有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饲料兽药检测中心,P2兽医诊断实验室,电子活体竞拍中心及金融服务功能为主的畜牧科技服务平台。平台同时提供猪免费人工授精配种、仔猪阉割和动物防疫消毒等公益服务工作,推动整个畜牧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启动奶牛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系统建设,打造全方位的奶业技术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进度安排:2013年,启动科技平台相关项目涉及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服务工作,启动奶牛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系统建设;2014年,实施检测检验中心建设和公益服务;2015年,实施实验室、竞拍中心及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公益服务工作。

  ④畜牧文化体验传播。对猪文化深度挖掘,对外宣传传递猪的起源、演变、选育、生产及文化发展历程等知识,让市民认识到猪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理解到猪与人类同一个健康理念,达到“人、猪、自然”和谐发展目标,推动畜牧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建设科普观光猪场,以深入浅出方式传播畜牧科普知识,感受生态荣昌猪安全生产全过程,占地30亩,建筑面积3000㎡;二是建设猪世界游乐园,展示世界及中国优良地方猪种,占地100亩;三是建设以猪为代表的畜牧文化休闲创意产业园,占地200亩;四是拍摄以荣昌猪为主题的《熊猫猪》动画片,以吉祥物“荣荣”、“圆圆”为题的衍生产品的开发。另外还将开展年猪节、赛猪节等民俗活动,增强科普基地的体验和娱乐性。

  进度安排:2013年,实施《熊猫猪》动画片的制作及观光猪场建设、猪世界游乐园、畜牧文化休闲创意产业园建设规划;2014年,实施观光猪场建设、猪世界游乐园、畜牧文化休闲创意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实施观光猪场建设、猪世界游乐园、畜牧文化休闲创意产业园建设。

  资金测算:“健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新体系”预计总投资28050万元,其中:农业改革与建设资金5000万元,整合其它资金9850万元,业主自筹13200万元。

  围绕水稻、生猪、麻竹、茶叶、黑花生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市场风险,走出一条“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化路子。

  1.创新粮油产销新模式。粮食订单生产是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供给安全、优化粮食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计划到2015年,主要粮油订单率优质稻达60%、红高粱达100%、黑花生达80%、油菜达70%。

  (1)搭建服务平台。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引导,探索依托县内国有粮食收储加工企业重粮集团等龙头企业,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种植大户”、“企业+村社+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发展订单农业,为粮油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推行商品化育秧、统防统治及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免费提供粮食就仓干燥、“粮食银行”等增值服务,有效解决种粮大户晾晒难、储藏难的问题。从品种选择开始,把技术培训和科学指导贯穿于生产管理和收购加工全过程,力避风险,做到“利益共沾,风险共担”,实现“双赢”。

  (2)规范订单生产。探索“保底价+浮动价收购”、“市场合理定价收购+二次返利”等方式签订规范的订单收购合同,在种粮直补的基础上,政府拿出一定的风险补助资金,在粮食生产效益低的情况下,用于对企业在订单中最低保护价的风险补助,保护企业、合作社、农户三方利益,避免出现以前“订单农业”随意违约、履约率低的问题;在粮食生产效益好的情况下,粮食价格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订单作用,实现优质优价,为农民增产增收和企业收购原材料提供保障,促进互利共赢,带动优质粮油基地扩大和产业发展。

  ①开展商品化育秧示范。为突破育秧技术瓶颈,适应机械化插秧需求,降低育秧成本,提高育秧效率,应加大商品化、工厂化育秧示范,2013年启动实施2000亩本田的商品化育秧示范工程,政府对种子、农膜、运输环节进行补贴;计划2014年商品化育秧达到1万亩,2015年商品化育秧达到2万亩。

  ②开展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为解决农村劳力缺乏、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效率低的问题,2013年率先在峰高、清江等镇街开展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1000亩。基本做法是农户出土地、管理田间水源,其余水稻生产工序由服务公司包干完成,收益由农户和服务公司按比例分成。为了提高服务公司的积极性,在启动之初,政府对服务公司进行种子、劳动力成本、不可预见风险补贴;计划2014年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2015年水稻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0000亩。

  ③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在水稻、玉米、高粱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上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政府按照20元/亩的标准补贴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它服务机构,以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提高防治水平,为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下基础。计划2013年示范0.5万亩,2014年专业化统防统治达到1万亩,2015年专业化统防统治达到2万亩。

  ④培育其它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全县17个特色农产品分别培育1个以上专业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政府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助。

  (1)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交易市场建设。通过提升重庆(荣昌)生猪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创新生猪产品交易方式和现代物流集散,推动生猪产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扩大科技交流和会展贸易,完善配套服务综合体系和保障机制,把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交易市场和荣昌畜牧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生猪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科技研发汇集中心、会展贸易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

  进度安排:2013年,完善生猪产业的产销网络系统建设、全县交割点建设和电子交易系统建设;2014年,完善电子交易结算系统、中远期现货交易系统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建设;2015年,完善相关功能,开展生猪产业商贸会展活动。

  (2)生态荣昌猪精深加工及品牌建设。生态荣昌猪的精深加工与品牌建设是完善产业链、提升荣昌猪影响力的重要环节。通过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在5年内,将生态荣昌猪打造成中国最著名的猪肉高端品牌,带动农业增效,农户增收。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年屠宰10万头生态荣昌猪冷链屠宰生产线万头生态荣昌猪精深加工线㎡,配套建设标准化冷库及设施设备;在全国一、二线家商超、档口、社区专卖店。

  进度安排:2013年,实施精深加工厂建设,购买加工生产设备;2014年,实施冷链设备及营销网点建设,完成加工厂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启动营销网点建设及品牌推广工作;2015年,健全营销网络,推广荣昌猪品牌。

  3.创新麻竹产销新模式。以麻竹农民合作社为核心,新型竹农为重点,以重庆市包黑子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采用“企业+基地+合作社+竹农”的订单形式,通过竹产品收购定价听证制,由麻竹农民合作社代表竹农与企业签订订单产销合同和最低保底价收购合同,明确双方在林产品的生产数量、质量、品种、最低保底价、结算办法、交易时间、扶持条件和违约处罚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企业通过自建资源基地,将企业的规范和需求指导麻竹生产,为竹农提供示范。农民合作社作为中介组织,在组织开展服务、维护竹农利益、提高竹农谈判地位的同时,按照企业要求组织竹农进行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指导,缓解企业与竹农之间的利益矛盾,减少流通环节,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基金作为林业产业化良性发展的保障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可以从制度上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工作措施:

  ①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利用自有林地、土地或者采用林权流转方式进行营林、造林、林下种养殖和进行森林旅游面积达到50亩以上,营林收入占家庭收入达到60%以上的。

  ②补助环节。基础设施设备、造林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和林下循环经济发展。

  ③工作目标及措施。发展“森林人家”、“家庭林场”30户,通过3-5年建设,实现接待旅游50万人次,创社会产值5000万元。一是探索林地林木“两权分离”,为造林业主颁发《林木证明》。造林业主可利用《林木证明》,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解决造林业主后续发展资金。二是按照政府引导,奖补结合,市场机制推动“森林人家”、“家庭林场”建设,实现森林保护与森林经营共赢。

  以荣昌县安富街道农业部茶叶标准园为核心,整体推进全县标准茶园建设,通过3年努力,新发展标准茶园2万亩,全县茶园总面积达5万亩,亩产值达5000元左右。其中安富标准茶园核心区面积达到2万亩,茶叶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70%以上,从事茶业的人口占60%以上,为创建“中国名茶之乡”奠定基础。

  进度安排:2013、2014、2015年分别新发展茶园5000亩、5000亩、10000亩,3年内争创有机茶品牌2个、有机茶基地认证5000亩。

  一是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电子展示平台,宣传推介荣昌安全、健康特色农产品;二是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宗农产品直供,与学校、超市等对接,政府给予一定奖励;三是鼓励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给予一定的摊位补助;四是对农产品包装设计给予一定补助;五是对农产品销售人才的培训等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一批特色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尤其对建设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冷链物流及开展产品配送等给予大力支持。

  资金测算:“创新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预计总投资12635万元,其中:农业改革与建设资金4000万元,整合其它资金4485万元,业主自筹4150万元。

  整合优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效特色产业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现代加工物流园区,搭建要素集合、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的农业改革与建设平台,促进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推广应用。

  1.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计划到2015年,县级每年统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设立畜牧养殖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上、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上。

  2.整合资金扶持。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渠道不变、管理不乱、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计划每年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以及建委、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小农水、林业等涉农资金2亿元。围绕全县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一批相关产业的重点园区、重点基地、重点项目、重点品牌的建设,集中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产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最大程度发挥各类支农资源要素的聚合效应。县级农发资金按不低于80%的比例集中打捆投向重点产业、重要园区(基地),80%以上的小农水等项目资金要用于各特色农业园区蓄水池、提灌、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资金管理。一是项目管理。重点做好项目整合入库储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资金管理报帐、效能反馈监督等工作环节。二是资金管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办理拨款业务,确保财政支农资金“专帐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三是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三方监管”制度,加强整合项目资金跟踪问效,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资金较大的支农项目,按照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估,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发挥政府组织保障优势和银行融资推动优势,在充分利用原有农业担保公司、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管理平台、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等“四台一会”为基本模式的开发性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和聚合社会各方资源,用批发的方式解决示范区融资难的问题。

  1.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合作,在大力促进现有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着力引进县内多资本组建村镇银行,提高现有荣昌斯源小额贷款公司和荣昌福润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继续引导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出台先建后补政策,引进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着力提高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的比例,加快农业改革与建设。

  根据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农计发〔2012〕24号)精神,为解决畜牧养殖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县政府与国开行重庆市分行签订《关于推进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由资本金充足、治理结构完善、投资主体多元的重庆荣牧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操作平台,国开行授信3亿元。荣牧公司通过统贷、转贷、直贷模式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支持。

  为解决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的利息压力,按贷款总额4%的年利率计算,对贷款利息进行部分补贴。

  一是深入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探索由实体化运营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统借统还、批量承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对接农业订单质押贷款业务,支持重粮集团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三是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合作,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和林权“三权”融资模式,盘活农村资产,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四是依托重庆兴农担保公司、荣昌鑫农担保公司等农业担保公司搭建适度授信、贷款贴息、订单权益质押为一体的集中融资服务平台,探索推行大型农用设备、集体建设用地、厂房、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抵押贷款,引导种养大户建立信用协会,采取“农户联保”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解决无抵押物贷款的信用担保问题,有效满足部分种养大户生产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五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联合银行和国有担保公司,对养殖圈舍、大棚等设施及农业订单用于贷款担保抵押的评估体系,鼓励农业设施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中进行有偿转让。

  六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三资”以合作、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合作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七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建设和服务半径,增强“惠农通”等涉农金融服务终端服务功能,提高农村流动金融服务车的出勤率,优化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水平。

  八是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成立资金互助社,缓解合作社内部资金短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3.完善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农民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食品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2017年前全额补助企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7年底;金融机构对农业新增贷款产生的营业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等额财政补贴。

  4.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出台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奖励办法,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提高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农业大户贷款贴息比例,降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现代农业信贷投放规模,建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奖励机制,对涉农贷款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资金测算:“建立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预计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农业改革与建设资金2000万元,整合其它资金400万元。

  1.建立风险分担的银保机制。建立“保险+信贷”机制,将涉农保险与农业信贷有机结合,通过保险分散信贷风险,利用信贷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刺激和扩张保险需求;建立小额保证保险风险基金,推进小额保证保险,利用风险分担的银保融资新模式,提高农村小微企业和专业大户的信用贷款比例。

  2.创新涉农保险扶持政策。建立巨灾风险事故损失救助机制和以基本项目为主、多险种统筹的政策性涉农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加强涉农保险与农村信贷、农业补贴、灾害救助、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政策融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政府补贴保费不低于75%、业主不高于25%的缴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鼓励散户参加农业保险,并给予一定的补助。探索利用部分补贴资金转化为业主所需承担的25%保费,扩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提高风险保障标准和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3.健全保险服务体系。全县21个镇街分别设立农业保险工作服务点,配备办公设施设备,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成立以政府、畜牧、贷款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的畜牧贷款管理工作机构,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建立畜牧业损失补偿机制,对支农信贷业务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采用当地政府提供担保,质押保单,将保险标的物统一以经济合作组织的名义,集中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以解决畜牧贷款的难题。

  4.创新涉农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规模,鼓励开发新的涉农保险品种。提高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的保障水平,在能繁母猪、生猪、奶牛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生猪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粮食、麻竹等种植业及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1)粮食生产保险。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参保自愿、规模适度、分类指导、稳步推开”的原则,探索水稻、高粱、黑花生、蔬菜等种植业保险试点,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完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①保险内容。以水稻、高粱、黑花生的实际物化成本为基础,水稻按保险金额300元/亩、保费18元/亩测算,高粱按保险金额600元/亩、保费36元/亩测算,黑花生按保险金额900元/亩、保费33元/亩测算,水稻从秧苗田间移栽成活返青至开始收割时止、高粱从秧苗田间移栽成活返青或直播结束至开始收割时止、黑花生从播种结束至开始采收时止,因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前述统一标准进行赔付。

  ②投保对象。在全县范围内选择种植水稻、高粱、黑花生面积不低于50亩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作为投保主体;探索在部分镇街试点,以社为单位,组织本社所有水稻、黑花生种植户集体投保。

  ③补助办法。符合本保险需求的,其保费由政府补贴不低于75%、业主不高于25%的缴费比例分担保险费。经办机构与种植业主签订的保单生效后,由县财政定期结算保费补贴。

  ④资金管理。保费收入管理:承保公司对财政补贴的保险保费设立专用帐户,单独核算、专帐管理保费收支。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承保公司保费收取情况,计算按比例应补贴的保费金额,中央、市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到承保公司专用帐户,并积极落实县财政配套资金。

  进度安排:计划2013年开展水稻、高粱、黑花生种植保险1.2万亩,2014年达到6万亩,2015年达到10万亩。

  (2)仔猪保险补贴项目。由于我县是全国最大的仔猪生产和外销基地,年外销仔猪达到150万头。为提高养殖户饲养仔猪积极性,进一步打造供种高地,结合现有生猪保险政策,将仔猪纳入保险范畴,以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职业养猪人为单位参保,仔猪从佩戴耳标时开始起保,对农户承担的保费部分,每头4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为确保生态荣昌猪品质,对生态荣昌猪活体及猪肉产品实施品质保险,对企业承担保费进行补贴。

  进度安排:计划2013、2014、2015年分别开展仔猪保险60万头、80万头、120万头。

  ①工作目标。2013在峰高街道五马村和双河街道金佛社区实施麻竹保险2万亩;2014实现峰高、双河街道全覆盖,达到5万亩;2015年实现全县麻竹保险全覆盖,达到14万亩。

  ②补助标准。将麻竹纳入森林保险,并实行麻竹保险的政府补偿机制,对竹农投入的保费补贴最高可以达到90%,按保险金额600元/亩,保费率4‰计算,即由竹农支付保费最低仅2.4元/亩。补贴的形式可以采取直接补贴资金或营林投资品、或技术指导等方式。保险公司对参保对象不出险或少出险的竹农,在续保时给予保费下浮20%的优惠。

  (4)特色种植保险。在完善以上三种农业保险的基础上,探索蔬菜、水果、渔业等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可参照以上三种保险补贴比例执行。

  资金测算:“建立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预计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农业改革与建设资金1000万元,整合其它资金940万元,业主自筹260万元。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委、县农综办、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合经社、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金融办、农业发展银行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委,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同时,建立粮油、畜牧、麻竹、茶叶、生姜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发挥专家在产业规划、项目论证、方案设计、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生产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参谋咨询作用,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试点任务。

  1.县农委职责。牵头负责农业改革与建设指导,加强科技推广、经营管理、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2.县农综办职责。配合县农委组织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实施,按照项目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论证、评估、报批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推进有序。

  3.县财政局职责。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等相关专项资金,加强规划引导,着力开展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增强合力,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4.县畜牧兽医局职责。强化畜牧产业结构与布局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与项目管理,重点做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示范;组织实施畜禽品种的提纯、改良和引进;实施畜牧兽医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能繁母猪、生猪、奶牛、蜜蜂等畜禽养殖保险新模式及生猪规模化分段养殖、订单养殖模式。

  5.县林业局职责。拟定麻竹产业及林下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制订麻竹笋保护价订单收购政策建议,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等循环经济新模式的示范和推广。

  6.县水务局职责。按照“项目跟着产业走、配套跟进”的原则,负责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督促组织好小龙水等项目的布局和实施,为搞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奠定良好基础。

  7.县合经社职责。指导推进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业务培训,促进其规范化发展;整合资源优势,拓宽经济领域,创新营销方式,培植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工业品、农产品营销实体,提升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引导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壮大自身实力,实现互利共赢,为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8.县科委职责。统筹协调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与科技推广应用有机结合,推动体制和机制创新。协调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指导,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协同参与试点工作可行性论证、评估。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工作。

  9.县发展改革委职责。协调、指导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方案,搞好全县综合资源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引导和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县级建设资金的调度,安排县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倾斜。

  10.县金融办职责。发挥金融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和农业保险的风险缓释作用,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信贷和保险的支持。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订单质押、项目资金(补贴)质押等权益贷款、农户联保互保等信用贷款或发展金融租赁等服务。支持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开展承保业务,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投保。

  11.有关镇街和村社职责。对合作社运转情况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对合作社诚信经营及带动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社会考核评价,避免合作社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

  12.农业企业职责。发挥重粮集团荣昌公司、重庆包黑子食品公司(重庆盐业集团控股公司)等国家骨干农产品购销主体的收购、加工及物流优势,与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订单购销关系,支持参与农民合作社建设,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预购定金,积极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资金不足问题,不断完善订单农业机制。

  将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列入镇街和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考评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县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好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交流沟通和工作衔接。县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任务不好的单位要严肃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共同推进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保障大宗农产品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支持粮食、生猪、麻竹、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此次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中,计划总投资45285万元,其中: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资金12000万元,整合其它资金15675万元,业主自筹176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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