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青田县财政局“四个明确”进一步规范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管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23 13:32:30 | 【字体:小 大】 |
爱顿博格为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完善青田县储备粮油财政补贴制度,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修订《青田县县级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管理职责、补贴范围、拨付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有效地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厘清补贴资金管理分工,压实主体管理责任,相关管理办法文件明确:“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拨付和清算相关补贴资金,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研究制定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审核收储公司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等各项资料,指导和监督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轮换情况以及收储公司财务情况”。
二是明确补贴内容,提高补贴标准。随着粮食储备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县财政局在全面调研周边县市情况、立足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明确按照收储公司已落实的储备规模总量,给予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同时,从2024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并对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三是明确拨付程序,规范发放时限。全面梳理资金拨付流程,明确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储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后,县财政局做好审核并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收储公司,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根据地方政府储备粮和储备油管理特点,明确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贷款利息补贴等按季度预拨,年终结算。
四是明确使用责任,加强绩效评价。补贴资金实行“核定标准、包干使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年终结算前,收储公司编制年度结算资料并邀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查和掌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监督,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
|
栏目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