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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林景点严禁私设“园中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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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3 14:27:36 | 【字体:小 大】 |
倚天屠龙未了情2023年春节临近,北京将迎消费热潮。近日,为规范本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的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经营者发出《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提醒告诫书》。告诫书共涉及12项内容,提醒告诫“年夜饭”经营单位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恶意涨价;各园林景点要依法公示并严格落实对特定人员的优惠、免费政策措施,严禁私自设立“园中园”;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军车及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等特定车辆免收停车费等。
告诫书中提醒广大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针对今年“年夜饭”预订火爆的情况,告诫书中特别提醒“年夜饭”经营单位在提供堂食、外卖、成品、半成品、小份菜、半份菜时,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恶意涨价。
对于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等涉疫物资,北京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同时提醒经营者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告诫书中也关注到了节日期间游园、出行的价格保障。提醒各园林景点要依法公示并严格落实对特定人员的优惠、免费政策措施,严禁私自设立“园中园”, 督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军车及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等特定车辆免收停车费。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价格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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