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就去上千年来,养猪一直备受农户青睐,也是收入来源之一,但是,近几年祸不单行,非洲猪瘟和环保问题,严重打击了养猪户的积极性。对于这些热爱养猪的养殖户来说,何以解忧,除了“杜康”美酒,或许只有连续的政策保障了吧。
比如在15年,号称为“水十条”的法令,明确规定要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搬迁区内的养殖户;在16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对此再次强调。
一些地方存在“不作为”现象,错误地认为养殖就是污染,严重限制和挤压了养猪业的发展壮大;更有甚者,个别区县简单粗暴地“一刀切”,打造“无猪县”。
对于各地的禁养区,虽然国家已做了较为清晰和明确的界定,但是仍有很多养猪户不确定自己的养猪场,到底是不是在禁养区。
禁养区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居民集中区、学校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文化区、风景名胜区和居民饮水水源地等,都属于禁养区。如果恰巧您的猪场正处于上述区域,请尽快迁离!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于“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调整等而界定的禁养区”,以及整治清理的养猪场,如果有养猪户因此经济受损,将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补偿。
从大政方针上说,既要环保,又要保证生猪产能,还要促进养猪业绿色生态化发展。所以,针对猪场拆迁问题,如您的猪场是在禁养区内,则只能另谋他处;相反,如不在禁养区的话,或该禁养区并非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则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养殖。
3月刚出的重磅《中央一号文件》重申,要加强畜禽粪便的再利用,使其转化为有用的资源。显而易见,生猪产能恢复后,养殖环保将再受重视,所以咱们养猪户务必提前准备好!
针对现已养殖的,建议不要采用之前粗放式的养殖方式,而应采用更环保、更高效的养殖方式,例如天津滨海新区某合作社,目前生猪存栏总计1000头,每日产生粪污约2吨,经固液分离后约为1.3立方米。原先只有储粪池,粪污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要求。自从采用CAC膜式堆肥技术后,利用猪粪发酵有机肥,可达到年生产有机肥800吨,按照400元/吨价格出售给周围农户使用,年营收约32万元。若施用于大棚,每亩每年需要1.5吨,可供500多亩耕地施用,一般可提高产量3-8%,节约化肥用量,提升农产品品质,按亩均增收100元计算,每年可直接为种植基地创收5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