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羽翼葵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我街道违建坟墓整治工作的成果,防止违建坟墓回潮,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违建坟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9〕11号)、《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融委办发〔2019〕6号)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违建坟墓进行再摸排、再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严防死守、防止反弹,达到沿途看不见坟墓以及实现“空中见绿、地上见林”的目标,逐步实现散埋乱葬坟墓全部迁移到骨灰楼堂、公墓、生命公园安放(葬)。
一是“活人墓”(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筑物);
二是“豪华墓”(2016年7月1日后翻新的旧墓,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墓区内建造有墓碑以外的其他设施);
四是翻新旧墓(2019年4月1日后翻新、改扩建、硬化、石化、砍伐植被而裸露的旧坟墓);
(二)“豪华墓”:采取拆除方式。拆除坟墓硬化设施,再覆土深埋,并恢复植被。
(三)新墓:采取拆除或平毁方式。对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新建的坟墓,应拆除坟墓硬化设施,再覆土深埋,并恢复植被;对2019年4月1日后新建的坟墓,应坚决平毁,恢复植被。
(四)翻新旧墓:采取拆除方式。应拆除坟墓硬化设施,再覆土深埋,并恢复植被。
(五)长乐机场飞机起降经过区域的坟墓:采取墓面覆土深埋方式。除“活人墓”、“豪华墓”、新墓、翻新旧墓外,其他坟墓采取墓面覆土深埋(墓面覆土不得少于50cm),再植被绿化。
(六)社会反应强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坟墓:采取平毁方式。通知坟墓责任人限期迁移,到期后坚决予以铲平,恢复植被。
(七)“三沿五区”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坟墓:采取迁移或覆土深埋方式。通过动员、劝导、补偿等方式,逐步引导群众迁葬骨灰到生命公园、骨灰楼堂、公墓,迁移后的空坟予以平毁,恢复植被;不愿迁移的,采取墓面覆土深埋,再植被绿化(墓面覆土不得少于50cm)。
(八)其他农村散埋乱葬坟墓:采取迁移或披绿方式。鼓励群众迁葬骨灰到生命公园、骨灰楼堂、公墓,迁移后的空坟予以平毁,恢复植被;不愿迁移的,采取绿植遮挡,种植树木或花卉等绿化遮挡,绿植密度要达到沿途看不见坟墓,实现“空中见绿,地上见林”的目标。严禁采用油漆涂抹或绿网、树枝、人造草皮等覆盖、遮挡。
采取平毁方式进行整治的,要求:全面破除所有的硬化物,要整到土层为止,并把整出的水泥碎石及时清运,回填土壤整成缓坡,在所有裸露地块种植乔木,间距1.5×1.5m,交叉品字型排列。
采取拆除方式进行整治的,要求:破除除墓头外周边已硬化的地面,要整到土层为止,并把整出的水泥碎石及时清运。每个墓地沿墓头周边种植1排乔木,墓前至少种植2排,间距1.5×1.5m,交叉品字型排列。大型墓地墓前可适当增加至3排。
采取覆土方式进行整治的,要求:墓区范围内全面覆土50cm以上(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种植乔木地块穴位部分需破除硬化部分。
1.树种选择:墓区范围内全面覆土50cm以后,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木、灌木和多年生草本相结合的原则,规划乔木树种:桉树、木麻黄、台湾相思、柏树等;灌木树种:非洲茉莉球、黄金榕球、红叶石楠球、三角梅等;多年生草本:狗牙根、高羊茅、紫云英、马鞭草等。乔木苗木采用Ⅰ级容器苗,苗高120公分以上;灌木苗木采用高度和冠幅60cm以上的容器苗。墓区范围内全面撒播草籽,每亩用量10kg左右。建议墓区四周种植乔木树种,墓区范围内种植灌木。
2.栽植方法:栽植时要小心运苗,做到不散袋,同时要浇透水。栽植时要把容器袋去掉,分层压实栽正,浇足定根水,可用清理出的杂草定植苗根部周围,以防高温灼伤地下苗木根部,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苗木种植成活率。
3.抚育管护:造林后每隔5天浇水一次,连续三到五次,苗木成活后,同时结合扩穴、施肥、培土,每株施用复合肥0.5kg。第二年4-5月及8-9月各进行抚育一次,抚育方法同上。
1.加强巡逻,摸清底数。即日起,各工作片、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逻力度,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村级殡葬信息员、网格员、护林员、村(居)委会的作用,对辖区内的违建坟墓开展进一步的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违法建墓行为,研判分析违建类型并对标对准予以整治;同时要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并完善一墓一表信息。
2.对标对准,严抓整治。各工作片、各村(社区)在摸排过程中,对违规新建、翻建坟墓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整治一起;对整治不达标、生态修复不到位的(如有的硬化部分该拆除的没有完成拆除,该覆土的覆土厚度不够深,翻新的旧墓没有严格视为新墓予以拆除,违规使用绿网、树枝遮挡等),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
3.疏堵结合,有序引导。各工作片、各村(社区)在做好辖区内违建坟墓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引导群众将违建坟墓有序迁移到生命公园内。
一要高度重视。各工作片、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源头管控,建立领导干部包片制、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查缺补漏,巩固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要加快推进。各工作片、各村(社区)要立即开展行动,紧盯重点类型、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再摸排再整治,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违建坟墓摸排工作,在3月31日前完成违建坟墓整治工作。
三要监督指导。各工作片、各村(社区)要强化监督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立整立改,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导督查;同时市殡管所将于近期开展巡逻检查工作,对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
四要严肃问责。将依据《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问责的若干措施》(融委办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严肃问责。
五要大力宣传。各村(社区)要加强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新风尚。抓住清明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广泛向群众宣传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同时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骨灰安葬有序规范,以正确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向纵深发展。
六要引导舆情。各村(社区)要加强舆情动态引导和舆情监测,掌握舆情主动权,积极对接各级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送形成正面形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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