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思语凸点《河南省茶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坚持改造老茶园与新建良种茶园相结合,抓好60万亩低产低效茶园改造,建设200万亩新茶园,支持茶园采用无性系茶树良种。鼓励茶叶龙头企业、各类合作组织等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在茶叶生产加工开发带和辐射带建设标准茶园。支持茶叶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开发,加快形成以信阳市浉河区、信阳市平桥区、罗山县、新县、光山县、潢川县、商城县、固始县等为主的“信阳毛尖”、“信阳红”集中茶区,以南阳市桐柏县等为主的“桐柏玉叶”、“桐柏红”集中茶区,以信阳市浉河区、商城县、新县、光山县、固始县南部、罗山县南部等为主的有机茶集中茶区,打造一批茶叶专业县(市、区)、乡镇和村。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万亩示范基地、千亩示范方、百亩示范点,建成2个千吨级边销、出口茶生产基地。强化投产茶园管理,推广生态有机茶园管理新技术,规范栽培技术,推动茶园机采、机修和机耕水平明显提升。
由省农业厅、农机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坚持春茶、夏秋茶并重原则,着力开发夏秋茶,到2020年夏秋茶产量比重提高至40%以上。实施高、中、低茶产品协调发展战略,稳步提高高档茶产量,积极提升中低档茶比重,支持企业开展夏秋茶生产示范。
由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茶产品深加工步伐,不断提高茶叶的综合利用率,鼓励支持企业开发红茶、乌龙茶、紧压茶、速溶茶、袋泡茶、花草茶及蒸青茶等茶叶新产品。实施新产品开发计划,重点支持五云、文新、卢氏、灵山、桐柏茶种场等茶叶龙头企业开发茶食品、茶日化用品、茶药品、茶保健品、茶饮料、茶多酚等。加快茶叶初制企业改造和优化,支持企业开展清洁化生产示范,力争到2015年全省60%以上的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按照扶优扶强原则,支持五云、文新、卢氏、新林、申林、九华山、德茗、淮源等茶企业,采取联合、参股、兼并和租赁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带动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全省茶产业不断升级。优先扶持以经营名优茶或大宗茶为主、拥有注册商标、建有基地、获得相关茶叶质量或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向茶叶生产加工核心带及开发带集中,培育一批上连市场、下连基地的核心龙头企业,发挥规模效益,打造茶产业集聚区。
由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实施茶叶品牌带动工程,做大做强“信阳毛尖”、“信阳红”、“桐柏玉叶”等品牌,提升我省茶叶的影响力。
6.加大对“信阳毛尖”、“信阳红”、“桐柏玉叶”等公用品牌的保护力度,实行公用茶叶品牌市场准入制,加强知名商标管理。鼓励支持茶叶生产加工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河南著名商标等,力争打造4—6个国内知名品牌、10—15个省内知名品牌。
7.支持开展茶产业示范县建设,创新机制,强化支持,着力打造1—2个全国茶产业品牌县,探索特色农业引领经济发展的路子。
由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林业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依托我省丰富的茶文化历史资源和人文资源,整理、开发信阳毛尖茶、洛阳唐茶、开封宋茶、南阳孔明茶、济源卢仝家茶、少林禅茶等传统茶文化,不断提升中原茶文化的影响力。
9.坚持茶文化与旅游资源相结合,在茶叶主产区和文化旅游城市,积极开发“茶之旅”等旅游项目,研究开发茶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融茶文化、民俗文化、禅文化及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旅游线路,鼓励支持建设一批茶文化休闲农庄,引导建设茶博馆、观光茶园和各种档次的茶楼、茶馆等,增强旅游对茶产业的带动作用。
由省旅游局、文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充分运用载体,组织开展展示展销、品茶、斗茶等活动,定期举办茶叶博览会、茶文化节、茶产业论坛等活动,支持信阳茶文化节等提升档次和规模。鼓励支持茶企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开展茶文化推广宣传活动。
由省文化厅、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供销社、商务厅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坚持以省内消费支撑茶产业发展战略,深入挖掘省内茶产品消费潜力,不断扩大省内茶产品消费人群,形成我省茶叶产销区统一的产业格局。积极实施饮茶文化宣传和氛围营造计划,以城镇消费区的中小城镇居民及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培养广大城镇居民饮茶兴趣和习惯。积极挖掘开发农村潜在的茶叶消费市场,以销售中、低端茶产品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消费区居民的茶消费水平,引导农村居民健康消费、健康休闲,让农民想饮茶、饮得起茶、有地方休闲品茶。
由省商务厅、农业厅、文化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广泛开展茶文化教育活动,鼓励开展“茶文化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在中小学及高等院校等开设茶艺、茶知识、茶文化等课程,举行各种形式的茶文化知识活动,推动茶文化知识普及。
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3.依托信阳市现有科技机构,整合科研力量,创建省级茶叶科技创新中心,着力研究解决制约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结合国家茶叶技术产业体系的建立,建设2—3个茶叶重点实验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茶企业建立茶叶科技研发中心,承担新技术、新品种及“南茶北移”的试验、示范工作。
15.完善市、县、乡三级茶叶科技服务体系,支持茶叶生产加工核心带的县(市、区)、乡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把茶叶科技人才引进纳入省辖市、县(市、区)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专业人才到茶叶基地工作。积极开展茶艺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多渠道、多手段对茶农和企业人员开展培训。
由省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6.坚持外引与自繁自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托现有设施条件好、技术优势明显的生产场、科研教学单位和龙头企业等,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扩建20个面积500亩以上的茶树无性系良种母本园,改扩建30个年产1000—2000万株的茶树无性系良种繁育圃,建设1—2个“南茶北移”试验、示范点,加强对良种的培育、改良和推广,提高我省茶树育种水平和良种覆盖率,满足我省及我国北方茶区用种需求。
17.在地理标志产品信阳毛尖国家标准和桐柏玉叶茶省级地方标准等基础上,按照国家茶叶无公害和有机茶产品的生产标准,建立完善全省茶叶标准化体系,推行茶叶标准化采摘与制作,规范茶叶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藏等,加快推进信阳红茶、桐柏红茶生产工艺标准化,逐步实现我省茶产品标准化。建立完善茶业标准化推广、检测、评价、信息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和QS(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等认证。
18.坚持立足本省、拓展中西部和北部省份市场及巩固欧洲、开发非洲和北美洲市场的原则,积极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充分发挥郑州等地的市场辐射能力,优化整合市场资源,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打造辐射全国的茶叶集散中心。整合南阳、驻马店、信阳等地现有市场资源,打造一批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茶叶产地交易集散中心。支持茶叶生产加工核心带的10个县(区)及乡镇建设一批茶叶产地市场。支持提升茶叶储藏保鲜能力等,在茶叶重点产销区改扩建一批储藏能力达50吨以上的保鲜库。
由省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9.鼓励龙头企业在销区设立专卖店、直营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城市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借助大型连锁商业超市或网络系统,扩大我省茶叶市场的覆盖面。积极采取茶叶连锁经营和网上销售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茶叶流通、服务中介组织,培育经纪人队伍,不断促进我省茶叶销售规模扩大。
由省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0.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出口品牌,支持建立茶产品出口质量可追溯体系,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1.依托现有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充实检测力量,在郑州、信阳和南阳等地改扩建2—3个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支持茶叶生产加工核心带的10个县(区)依托现有机构和条件,设立县级茶叶质量安全及茶树病虫草害防治预测预报站。支持茶园面积达万亩以上的乡镇设立预测预报点,逐步完善茶叶质量安全及茶树病虫草害防治监控与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全面质量管理,实现茶叶质量全程可监控、全程可溯源。强化农药和肥料等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登记制度。引导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立植保专业队,实行统防统治。
由省农业厅、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2.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河南省茶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农信联社、农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全省茶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管理等工作。茶叶主要产销区的省辖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茶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指导。
由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农信联社、农行河南省分行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大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茶产业加快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政策扶持方式,由无偿支持为主转为有偿支持为主,通过财政资金参股、控股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4.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以及科技研发等资金按照项目适宜原则向茶产业倾斜。将发展茶产业纳入退耕还林和生态林、防护林建设等范畴,在种苗培育、更新改造、病虫害防控和生态补偿方面享受与林业同等的政策。落实茶产业税收减免政策,制定土地利用、工商注册等组合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茶产业,促进茶产业良性发展。
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地税局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5.积极探索促进茶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机构对茶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协调引导农信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茶叶生产大中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茶叶市场流通体系等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茶叶保险业务,降低茶叶企业和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的生产经营风险。采取联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发行债券等多样化融资方式,实现茶产业投资快速增加。
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农信联社、农行河南省分行、农发行河南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6.围绕茶产业的销售、加工、种植等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战略合作者,与国内外大茶叶生产经营商联合,提升茶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茶叶生产基地建设,通过返租倒包、合作社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回乡创业人员、种茶大户和广大茶农自筹资金建设茶叶生产基地。
由省商务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7.加大对茶产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与培育力度,重点支持省级和跨地区、辐射范围较大的茶叶协会、茶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产销联合体等。大力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茶农等产业经营主体,优化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完善“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茶农”等模式,推行农户生产鲜叶、加工厂(专业合作社)加工成品、公司品牌化经营的模式,建设一批与茶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茶叶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扩大产业覆盖面和提升产业带动力。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技术服务机构在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源头控制和茶叶初制加工等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茶叶产量和质量。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供销社、质监局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8.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普及茶叶消费知识,促进茶叶大众消费市场逐步成为主体市场。以信阳茶文化节、郑州茶叶博览会等会展为平台,不定期举办综合性、专题性的国际国内茶叶博览、展示、技术洽谈会等,扩大我省茶产业的影响。积极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茶叶博览会、学术研讨会及各种宣传活动,塑造我省茶叶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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