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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1〕45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2/15 11:33:54 | 【字体:

  仙女下凡小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线

  (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要时期,也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关键时期。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南宁市深入推进“强治理”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广西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最严谨的标准、

  、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推进社会共治模式,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发展成就

  99.86%;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8.18%;全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78.68%,较2016年提高了16.48个百分点,位居全区14个设区市前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一)党政同责不断强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印发《南宁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南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南宁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逐年制定《南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统筹规划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修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县(市、区)、开发区属地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模式。

  15个县(市、区)、开发区127个乡镇完成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不断完善,基层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基层执法装备配备逐步提高。在全区率先组建食品生产职业检查队伍,监督指导全市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食源网络不断完善,形成了以14

  241家一般哨点医院为支撑的食品安全风险与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检测能力不断加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通过2019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横州市、马山县、上林县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食品检验水平实现新提升。(三)监管手段不断创新。

  /千人,超过4批次/千人的目标;检出不合格产品100%核查处置。在全区率先实行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全市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4.09万家,其中全市3500所学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全区率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与北海、钦州、防城港等沿海三市协商签署《北部湾经济区鲜活水产品同城化监管合作协议》,加强鲜活水产品产地和销地间的监管合作。在全区率先设立3个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实现“食品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冻品全追溯”。191个农贸市场落实“四项公示”要求,培育了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四)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开展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持续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和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十三五”期间检查生产企业6.78万家(次),查处问题0.12万起,打击私屠滥宰窝点209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76.51万元;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昆仑”行动,“十三五”期间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案件侦办立案147起,破案90起,刑拘253人,逮捕158人,直诉2人,取保74人。(五)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市深入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初步形成广西最大的食品产业集群之一,轩妈蛋黄酥、皇氏乳业、双汇食品、百威啤酒等市场知名度高的行业优势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品牌培育成就取得新突破,“邕”字号农产品品牌唱响国内外,横县甜玉米、南宁火龙果、刘圩香芋、南宁香蕉等

  6个食用农产品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横县茉莉花和茉莉花茶综合品牌价值达206.85亿元,成为广西最具价值的农产品品牌。2020

  192个,较2015年增长61.00%。全市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达217家,较2015年增长2.36%。(六)社会共治基础更加牢固。

  2000万条,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32个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站),112家“南宁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创新推广“食安封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发放“食安封签”4050万个。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累计受理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1.50万件。圆满完成自治区人大及政协会议、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中国杯足球锦标赛、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500余次,共保障接待酒店用餐约24.6万人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面临形势

  全市基层监管队伍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专业人员紧缺,部分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督执法机构依然存在人员到位率低、基本装备老化等问题,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智慧化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不均衡,监管执法经费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严重制约监管效能的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党中央把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出了“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突出了地方党委在守护食品安全一方净土方面的重大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内容,回应了人民的健康需要和对疾病医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后顾之忧的关切。党的十九大报告制定“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一项战略工程和基础任务。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南宁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降低农村食品安全风险,为解决南宁市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自治区党委提出“强首府”战略,通过全面提升南宁综合竞争力,将南宁打造成为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南宁市拥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等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平台,随着中国—东盟关系进入全方位发展新阶段,南宁市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新形势新发展下为南宁市推动食品产业标准化、工业化、品牌化发展,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提供全新机遇和强大动力。

  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监管方式与手段的不断创新,食品安全工作进入前所未有的智慧监管时代,全面推动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同时,随着数字经济迅速崛起和快速发展,借力“数字南宁”和“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互联网+食品”监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南宁市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南宁市通过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有利于南宁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践行“四个最严”,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加快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升打造“食安南宁”城市品牌,为全市加快实现强首府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监管为民,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治理,科学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现代化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运用,着力推进监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

  2025年,全市围绕强首府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食品安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效显著。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队伍专业化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位居全区前列,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南宁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

  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强从源头到“舌尖”的全程有效监管,构建具有首府特色的全链条、全方位、全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南宁市打造成为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市民最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事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

  3%),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大力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健全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海关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

  各级监管部门全面贯彻“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重点做好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规范县(市、区)市场监管执法机构设置,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重点整治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威慑失范市场主体。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聚焦重点领域,探索性地制(修)订亟需的监管工作规范。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机衔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会商和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装备到位,办案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等各种办公经费满足监管需求。加大县(市、区)监管机构及监管所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的配备,推动县(市、区)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到

  2025年,全市98%以上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全市80%

  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监稽发〔2021〕35号),备齐交通装备、通讯指挥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防护装备和其他装备,为127个乡镇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建立监管执法装备公共平台。以县(市、区)为单元,建立监管执法装备公共平台,统筹调剂使用效率不高、在不同机构间能够共享使用的监管执法装备,提升装备使用效能。对因价格、技术、操作等要求较高的监管执法装备,各监管执法机构可通过租赁、委托等形式共享使用,有效满足监管执法的实际需求。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化人才队伍、职业检查员队伍、基层人才队伍、基层检验检测队伍等建设,强化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线上线下系列专业化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增强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鼓励食品安全人才向监管一线流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链、创新链衔接,推动人才引领发展。到

  加大紧缺型、特殊类专业人才的招聘引进力度,落实招聘引进人才的基本待遇。从2021年起,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新进人员中具有与食品安全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化人才比例超过75%。建立职业检查员队伍。重点配备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职业检查员。到

  2025年,建立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基本相适应的职业检查员队伍。提升基层监管所队伍。从需求出发,制定实施市场监管所人员配置规范,优化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布局,推进监管执法人员县管乡镇用,确保中心乡镇、普通乡镇市场监管所分别至少有

  2名、1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专业人员。提升农村“一专三员”。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专干由市场监管所监管执法人员兼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信息员由各村屯文书兼任,联络员由乡镇包村干部兼任,建立考核和劳务报酬等制度。

  健全以市级为支柱,县级为基础,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定为补充,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体系。加强市本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打造区内一流的食品检验检测平台。推进县(市、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建设一批快检室、社区检测点,鼓励企业建设自检室,实现快检室全覆盖。规范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的规范化运行。实施公益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建立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共享机制。推动公益性、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与高校、企业间的合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到

  2025年,达到区内检测领域的一流水准。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扩大马山县食品检验检测项至

  300项;加快宾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装修,加快实验室资质认证;提高上林县检验检测中心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水平等。南宁市食品安全驻点保障检测队伍建设项目。以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作为载体,建立专业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技术检测队伍,为南宁市重大活动提供从驻点快速检测和抽样法定检验的食品安全保障一站式服务,提高南宁市举办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赛事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

  ICP-MS/MS、LC-MS/MS、高分辨率质谱等高通量检测技术设备。南宁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加快完成实验室资质申证工作,建立符合资质的质量管理体系。购置补齐实验室检验设备设施。根据粮油质量检测检验发展需要及国家对区域站定位检测能力的要求,扩大检测能力的领域和范围。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争取聘用编制,通过与专业检验机构、科研院校的合作,营造良好的检验

  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完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机制,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监管的靶向性,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食品的抽检监测,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到2025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

  2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快检系统每日快检阳性样品处置率达到98%;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国家和自治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

  信息化手段,建设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模型,打造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于一体的管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会商研判。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修订完善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技术装备建设与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能。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

  ,建设医防融合办公室,强化由首诊医生负责食源性疾病报告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补充完善流调的医防结合报告机制的有效衔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对全市食源性疾病及相关爆发性食物中毒进行监测,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爆发监测、疾病负担调查、学生缺课监测和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等。

  ,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和市场主体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农药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二)加强食品生产监管。

  严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和分级监管。聚焦重点食品开展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执法等。按照“排查全面、治理彻底、巩固成果”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传统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对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加强对散装和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的管理,实现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预警和超保质期食品条码锁定,落实过期、回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冷链食品销售监管,严格把控冷链食品源头,建立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档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和升级改造行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2025年,全市运用“食安八桂监管”APP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五)加强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

  规范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与完善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大特殊食品和食盐抽检监测力度。加大对有意向申报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持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严厉查处不按注册或备案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与食品直接接触但不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范围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抽检和结果公示。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坚决查堵疫区食品非法入境行为。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落实跨境检查执法协作机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加强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事中事后体系化监管。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促进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市场挂钩,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单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鼓励风险较高的大中型食品企业率先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ISO22000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到2025年,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比例达到

  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98%。(三)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推进“放心餐饮”“放心食堂”等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将信用信息作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鼓励、支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序探索推进共保体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用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积极创新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金融保险公司,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国家、自治区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依托,落实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查验衔接机制。到

  年,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生产主体实现追溯全覆盖。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追溯管理。到2025年,全市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实现信息可追溯率达到98%。配合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八桂冷链通”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到

  年,全市确保全部进口冷链食品、60%的国产冷链食品纳入“八桂冷链通”追溯系统。(二)建设智慧监管平台体系。配合自治区研究制定《“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规范》,配合建设“八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涵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努力打造具有食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风险预警、舆情监测、智能决策等智慧监管功能的平台。推动全市系统集成农产品与粮食质量安全智慧监管、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督检查、“三小”食品智慧监管、“互联网

  明厨亮灶”、网络食品和网络订餐、特殊食品和食盐智慧监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平台,并逐步全面融合“八桂食安”平台体系。加强全市示范推广应用,分层选择县(市、区),试点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七、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改善食品产业政务、投资、生产经营等环境,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建成全市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库,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现高频事项无人干预“智能审批”“秒办秒批”“免审即办”。持续推动电子政务云平台改造升级,实现全程电子化,发放“电子证书”。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制度,坚决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扶持培育首府优质企业和特色品牌。

  发展智能化制造,支持食品企业推动设备和技术改造,加大培育首府优质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加快构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形成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品牌优秀的具有强首府特色的食用农产品供给体系。依托横县茉莉花、上林八角、上林大米、古辣香米等农产品品牌,打好强首府特色牌、富硒牌、长寿牌,形成一批邕系“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力争入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品牌目录

  个。推进“两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努力实现每个县(市、区)均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食用农产品。到2025年,“两品一标”达到130个。

  (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培育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链主”企业。推进“互联网

  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培育食品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数字化发展。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食品产业加工园区等为依托,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建档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到2025年,优化提升一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100个农贸市场。

  +枢纽+网络”的现代食品物流体系网络。优化冷链食品物流。在横州、隆安、马山、上林、宾阳、武鸣等县(市、区)建设一批现代化生鲜食用农产品低温加工配送中心,解决低温配送“最后一公里”。

  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全面提升城乡农贸市场的层次,对市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

  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推动轩妈蛋黄酥、皇氏乳业、复记老友粉、武鸣沃柑、横县茉莉花等食品产业向工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力争做到全市“两业”试点。

  拓展地方特色食品行销。组织地方特色食品企业开展国内外巡展,推动横县甜玉米、南宁火龙果、南宁香蕉等地方特色食品扩大市场占有率与覆盖面。支持企业开设地方特色食品网络销售平台,推进与电商平台的对接融合。

  鼓励企业在食品基础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创新,建立现代化的食品产业支撑体系。支持特色农产品等食品领域领军企业联合各方力量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强化食品全链条科技研究,支持开展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周周有料到餐饮安全你我同查”和食品安全“五进”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主流媒体增设食品安全科学素养栏目等。充分应用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拓展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渠道,打造全域科普体系。加大建设食品科普教育基地。(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建立健全由多学科、内外部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发挥专家和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鼓励专家在建章立制、监管执法和风险交流等方面建言献策、解疑释惑、资政启民。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化智库,向高校、智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购买智力服务,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

  鼓励社会组织健全治理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行业诉求、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参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制(修)订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吹哨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吹哨人。鼓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学校、社区居委会与村民自治组织等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义务监督员、咨询员、观察员队伍。强化涉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支持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食品安全满意度高于

  创新新媒体投诉举报机制,建立更多元的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成覆盖县(市、区)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农药兽药减量增效和产地环境净化工程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农产品超标耕地为重点,组织开展耕地污染情况动态监测,并及时治理与修复。

  产地环境净化工程。推广农药精准高效施用、测土配方施肥、酸化土壤改良、绿肥种植技术、水肥一体化。持续在重点区域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数据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并实施分类管理。

  生态循环工程。以上林县为试点,在全市推广中医农业生态循环技术,打造食品健康示范基地,实现全过程无化肥农药,种植和养殖全链条的有机农业。

  农用地安全利用联合攻关区建设工程。在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武鸣区安全利用类水田且水稻重金属超标区域,建设

  明厨亮灶”工程,开发简单实用的家长监督学校食堂APP等,鼓励家长参与监督。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学校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推广学校食材统一采集、统一配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明厨亮灶”工程。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促进校园餐饮阳光化。深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大中专院校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加大线上监控力度,督促学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减少不规范人为操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将全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提高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意识。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

  排查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农场、林场等区域,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全市市场建设规划,在农村地区建设连锁(食品)超市、食品放心店等。坚持财物下移﹐财物分配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农村地区推广和普及快速检测装备。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利用新媒体等方式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行为。

  年,力争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供应体系。规范农村餐饮消费监管。加强集体聚餐、农家乐、民宿等农村餐饮管理,将农村集市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管理范围,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防控自采自食野生有毒蘑菇、自泡药酒中毒风险,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数和死亡人数。

  加强农村食品协同监管力量。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站及“一专三员”制度。通过人员下沉、“县管镇用”等方式,充实农村基层一线监管力量。压实乡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织密监管网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目标。

  以县(市、区)为主体,完善经合法登记的“三小”监管机制,实行“三小”分类管理。推行“三小”食品身份证制度,完善依法登记备案管理机制,实现登记备案录入和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全覆盖。鼓励“三小”食品探索建立标准运营管理体系,支持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连锁餐饮品牌。分批实施小油坊提升计划,关停并转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隐患严重的“三小”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照非法“三小”食品。

  三小”食品智慧化监管平台。规范“三小”食品智慧化监管平台,动态监管“三小”食品市场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合格供应商评定、产品检测信息、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问题食品召回、食品安全问题直报等,实现对“三小”食品的动态化、数字化监管。

  花生油小油坊升级工程。在全市实施小油坊监管机制研究试点建设,探索小油坊花生油生产监管“互联网

  监管”模式,实现花生油“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质量过关”,使小油坊生产加工更加规范,黄曲霉毒素B1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坚决杜绝不合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依法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餐饮具的核查处置,提高餐饮具清洗消毒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问题;以推动“明厨亮灶”、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落实奖励措施,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大力推广外卖餐饮“食安封签”,鼓励入网餐饮单位积极落实餐品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义务,采取“一餐一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加强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

  年,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单位食堂在培训考核平台的注册率、培训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率均达到80%以上,重大活动定点接待宾馆饭店从业人员的考核率达到100%。推行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各县(市、区)确定本地区全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科学分类,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水平。到

  年,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推动餐饮服务体系管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特定餐饮服务经营企业进行体系化管理。到

  年,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达到80%,并逐步通过认证。提升餐饮环境卫生。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打造“清洁厨房”,将色标管理等管理方法融入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制度,细化就餐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到

  年,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实施色标管理达到40%以上。推进“明厨亮灶”。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向公众亮出食品处理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到

  年,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20%以上。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每半年自查一次,封签化配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覆盖率达到

  以上。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线上监测,随机抽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达到97%以上。实施智慧监管。使用“食安八桂监管”

  及蓝牙打印机开展手机日常监管工作,推动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群体食源性疾病事件。到202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使用手机巡查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六、网络食品品质保障工程

  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网络订餐、生鲜外卖等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明确网络食品管理规范,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监管执法责任。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食品产地来源、流通标准、标签标识等监管规范,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审查力度。健全第三方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机制,督促与支持平台主动识别安全风险比较高的食品,强化重点跟踪监控,协调处置消费投诉。

  强化跨境电商食品监管。提高经营主体准入门槛﹐建设跨境电商企业许可数据查询平台与智能化监管平台,推行食品“备案

  +追责”监管方式。加强对跨境电商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和冷链食品的监管,探索建立境外网购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强化第三方平台责任。完善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安全自查、自我复核、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禁止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入驻。定期或不定期对美团、饿了么、同城外卖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示相关信息。规范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制度。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

  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制作视频、音频、海报等科普宣传材料,做好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工作。

  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完善县(市、区)、开发区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体系。鼓励各级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拓宽服务领域,从提供单一检验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及政策性库存粮食、军供粮油等质量检验监管工作。落实“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基地建设,打造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加大绿色、有机粮油产品推广和认证力度,开展好粮油和放心粮油遴选,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粮油名牌产品。

  农户科学储粮设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市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为符合条件的农户配置新型科学储粮仓,具有防鼠雀、防禽食等功能,有效减少农户粮食产后损失。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完善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检测业务能力,推进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武鸣区等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具备独立开展质量检测业务能力。扩大市级粮食检测能力的领域和范围,投入增置粮油质量检测设备。“

  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支持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支持创建“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培育“中国好粮油”产品品牌。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基地建设、社会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建成示范区。

  配合自治区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记录食品进口、销售信息等进口食品国内进口商备案机制。严格入境动植物产品审批,强化检验检疫。强化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提升走私入境食品无害化处理能力,重点处理走私入境冻品、活体动物、野生动物和农产品种子。

  南宁吴圩机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推动口岸运营者和地方政府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投入。推进入境食用水生动物“分层查验”改革模式试点,全力推进南宁航空口岸入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项目立项建设。

  南宁邮局海关食品安全监管。筑牢进出口食品安全防线,强化寄递渠道进口食品监管,防范不合格进口食品通过寄递渠道非法流入国内市场。推动综合保税区食品进出口各项便利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安排创建专项经费,持续推进高水平创建。在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基础上,全力推进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明厨亮灶”、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其他创新举措等方面开展工作。“双安双创”全域化。实施“县县创”创建行动,并引向乡镇(街道)。实施分级分类分业态创建行动,打造一批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基地)、餐饮示范企业(集体食堂)、示范街区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

  双安双创”有机融合。鼓励将“双安双创”行动与农资打假、农药化肥减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三小”食品品质提升工程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有机融合。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多举措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四个最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度增长,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引导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确保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健全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将规划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实施激励制度,重点向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的集体和基层干部倾斜。完善监管执法问责机制,查处不作为、不担当与失职渎职行为。研究制定与试行食品安全工作“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为敢于担当、努力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监管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完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1.“四个最严”: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四项公示”:指卫生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信息公示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功能分区平面图。

  .食品安全“五进”:指食品安全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月25日至27日,习视察广西,提出新发展阶段广西要“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的“四个新”总要求。8.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无食品”:指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

  .“山寨食品”:指包装和正版食品的包装相似,食品名字和正版食品名字相差一个字,比正版的食品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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