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黑道千金的拽少爷转基因农作物在我国发展怎么样?答案可能令人意想不到。农民种地越来越讲究科学技术,而转基因农作物宣传是高科技产物,产量高,抗病虫害,农民没有理由不欢迎。虽然说也有关于转基因粮食作物可能产生健康影响的说法,但是转基因食品影响健康的说法一直存在争议,并没有太多的现实证据支持。于是,很多农民在追求农作物高产背景下,不知不觉地使用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大米、玉米、大豆,棉花等都受到许多农民的青睐。
新疆精河县65后男子承包了许多土地,看到当地一农资部门在宣传“转基因”棉花种子,抗草甘膦。农民大面积种植棉花,除草是个问题,草甘膦是除草的常用农药,但是草甘膦使用不当对农作物的伤害比较严重,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抗草甘膦能力较强。男子花费9万元买了4吨草甘膦,按照使用方法喷洒使用在700亩棉田,没想到造成很多棉花出现生长异常,棉花减产。男子认为种子公司虚假宣传,冒充转基因棉花种子造成棉花减产,向法院起诉索赔200万元损失,法院判决种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46万元。为何法院让男子承担30%责任呢?
2020年12月30日,新疆精河县农民许某某看到种子公司在宣传具有转基因抗草甘麟属性的棉花种子XD6,就联合范某某、裴某某、作为乙方与某艺(化名)种业公司作为甲方签订《销售合同书》,合同约定:“XD6,数量4.1吨,经销区域博乐,价格22元,金额9.02万;……6.4乙方必须在两片真叶后和六片叶之前使用草甘膦,六片叶之后严禁再使用草甘膦,或者会影响结桃,……如因种子质量问题导致棉苗被打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使用乙方自行承担。6.5双方约定如种子质量争议可委托种植地种子管理站鉴定。”
许某某用XD6号全抗草甘膦的棉花种子1810公斤,种植了695.4亩;半抗草甘膦XD6号(化名)棉花种子1500公斤,种植了800亩地。在种植过程中按照新疆某艺种业有限公司的技术要求使用的农达草甘膦异丙铵盐除草剂进行棉田除草,使用后全抗草甘膦XD6号棉花的蕾铃大量脱落,到现在棉花都没有结棉桃,半抗草甘膦XD6号棉花种子没有事。
新疆臻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技术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根据对被鉴定的田间勘验调查情况,可以看出所涉抗草甘膦棉花在生育期内5-6片真叶时被喷施了一遍“农达”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后,田间表现结铃性极差,出现了只开花不结铃的败育现象。说明喷施“农达”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对抗草甘膦棉花产生了药害,导致所涉棉花生殖生长受阻,花蕾败育,致使……花蕾严重脱落,造成严重减产直至绝收。根据对被鉴定的田间调查情况,经测算许某某被鉴定695.4亩中,该棉田损失在70%左右,按70%计算。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年鉴数据,精河县前三年棉花平均产量为376.9公斤/亩,籽棉平均收购价格按7.44元/公斤计算(含国家棉花价格补贴)。损失金额为:许某某:2021年籽棉平均收购价格在10-11元/公斤左右,按中值10.50元/公斤计算。(245.2亩×70%+450.2亩×75%)×376.9公斤/亩×10.50元/公斤=2,015,489.7元。许某某支出鉴定费14,000元。
许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艺种业公司赔偿许某某棉花经济损失2,015,489.70元,并承担鉴定费14000元。
法院向新疆农垦科学院棉花研究所调查涉案棉花种子的情况,该所回复:我所经查实核对后,回复如下:我所于2012年3月将该品种经营权授权给安徽某艺种业有限公司,授权有效期为2012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目前,已过授权期限。XD6号为非转基因棉品种,没有XD6号全抗草甘膦和XD6号半抗草甘膦品种。
法院认为,新疆臻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参照的标准,对于鉴定意见书中认定造成许某某种植的棉花落花落蕾的原因予以采信,原因为与所涉抗草甘膦棉花稳定性差,生育期内喷施了“农达”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后,对该抗草甘膦棉花产生了药害,导致棉花生殖生长受阻,花蕾败育。某艺种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称该棉种为抗草甘膦棉种,夸大了该棉种的种植效果,会对棉农选购棉种时产生误导,且某艺种业公司明知已过授权期限仍然销售该品种,有可能造成种植户的损失,存在过错。
某艺种业公司作为涉案棉种的生产者应当对许某某棉花减产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许某某作为从事棉花种植多年的棉农,对于棉种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且农作物产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对许某某棉花减产损失酌定由其自行承担30%的责任,某艺种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因XD6号棉品种为非转基因品种,而某艺种业公司生产销售给许某某的品种为抗草甘膦棉种,且已过棉种包装袋上质量保证期,故某艺种业公司提出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
应当以许某某前三年种植棉花平均产量为321.86公斤/亩为基数乘以许某某共种植的1,816亩棉花,所收获的棉花产量即为许某某未受损时应收产量,再减去2021年实际亩产274.87公斤乘以许某某共种植的1,816亩棉花所收获的产量即为许某某受损后的实际产量,应收产量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额部分,则应当认定为许某某的损失。应当在许某某主张的损失中扣减保险公司已赔付的风灾赔偿款240,000元,扣减后的损失是656,005.32元(896,005.32元-240,000元)。法院判决:某艺种业公司内向许某某赔偿损失459,203.72元,支付鉴定费9,800元。
许某某坚持要求某艺种业公司赔偿许某某经济损失2,015,489.7元,支付鉴定费14,000元,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某艺种业公司生产销售过期、没有生产经营资质、以具有转基因抗草甘麟属性作虚假宣传和销售“新陆旱45号”棉种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对因该行为造成的损失,某艺种业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某艺种业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二审法院驳回许某某诉讼请求。某艺种业公司销售的棉种与许某某棉花减产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一审法院认为造成许某某种植棉花落花落蕾的原因有两个,二者共同造成了棉花损失。但是,判决书中并没有把第二个原因表述出来。涉案的棉花地里种植的棉花不是XD6号棉种,地里种植的棉花至少有两个以上品种的棉花。一审法院对某艺种业公司多次提出:“申请对双方留存的棉种进行司法鉴定”不予准许。
二审法院认为,技术鉴定意见书认为,所涉抗草甘膦棉花稳定性差,生育期内喷施了“农达”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后,对该抗草甘膦棉花产生了药害,导致棉花生殖生长受阻,花蕾败育,造成落花落蕾存在因果关系。某艺种业公司向许某某销售的XD6号种子已过期,且某艺种业公司明知已过授权期限仍然销售该品种,存在过错,同时,某艺种业公司宣传该品种属于抗草甘膦棉种,其宣传的种植效果与实际种植效果并不相符。一审法院不准许对种子质量进行鉴定的申请并无不当。
许某某作为从事棉花种植多年的棉农,对于棉种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同时,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会受到天气、土壤、田间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定由许某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某艺种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并无不当。2023年4月13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许某某、某艺种业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们看到这起事件中,许某某、范某某、裴某某三户农民,种植大户是奔着购买转基因棉花种子而去的,其中许某某就承包种植了1500(不包括200亩没出苗的)亩棉花,700亩种植的是全抗草甘膦棉花种子,800亩种植的是半抗草甘膦棉花种子。范某某和裴某某也和某艺种业签订了转基因全抗或者半抗草甘膦棉花种子。为什么农民不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呢?这是有关方面对转基因粮食作物的优势宣传,比如转基因农作物抗病虫、产量高、抗风等,转基因农作物比传统农作物产量高,老百姓自然愿意接受了。
粮食作物生长过程中田间容易生杂草,传统农耕时代,都是人工锄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说的就是农民顶着烈日在田间锄草的场景。如果地少农民人工锄草来得及,土地多的情况下,一个农民就是白天黑夜不睡觉也无法清除田间杂草,况且夏季天热雨水充足,三五天草就长起来了,所以农户承包种植几十亩、几百亩、几千亩土地情况下,人口锄草基本是不可能的,使用草甘膦锄草就是一般选择。但是,草甘膦不同的配比对不同的农作物影响不同,使用不当在除草同时也会伤害农作物。普通棉花种子对草甘膦的抵抗能力较弱,也就是说草甘膦在清除棉田杂草时,很容易造成棉花伤害。但是,如果转基因棉花种子是可能避免草甘膦的伤害的,因为转基因改变了普通棉花的基因。
许某某指责某艺种业公司在销售棉花种过程中打着转基因抗草甘膦的旗号进行宣传,其误以为是转基因棉花种子才购买。但是,某艺种业公司一直没有回应其宣传转基因抗草甘膦棉花种子的经营行为,只是强调许某某的棉花地里种植了多种棉花,不是其公司销售的抗草甘膦棉花种子。某艺公司提出要求对许某某没有使用的棉花种子进行鉴定是否与其公司销售的一样,是否转基因?但是,法院认为,某艺种业的棉花种子是从新疆农垦科学院棉花研究所获取得授权,已经过了授权有效期。同时,研究生否则其给某艺种业公司的棉花种子是转基因棉花种子。
由于法院认定某艺种业公司销售的棉花种子已经过期,存在过错,而许某某700亩棉花减产是事实,技术鉴定意见认定涉案棉花种子生长异常、减产与使用草甘膦有关系。事实上证明了某艺种业公司销售的棉花种子不能抗草甘膦。法院认定某艺种业公司承担70%棉花减产赔偿责任有两个理由,一是销售过期棉花种子,二是宣传的转基因抗草甘膦名不副实。许某某作为种植大户,负有谨慎选择农作物种子和实施农作物种植管理的义务,农作物减产受到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所以法院让许某某承担30%的棉花减产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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