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道县发布禁止猎采野生动植物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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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9/7 4:58:38 | 【字体:小 大】 |
小里亚美近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的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通告》明确以下事项:
禁止猎采时间和区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资源。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人工培育和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的,必须依法报批。
禁止猎采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
禁止猎采工具和方法。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气枪、地枪、自制猎枪、毒药、炸药、排铳、地弓、弩弓、弹弓、粘网、滚笼、犬捕、电击或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诱捕、烟熏、挖洞、设陷阱、仿声、网捕、捣巢以及其他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有猎获物,一律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林业、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网信等有关部门严格履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凡非法猎采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举报或控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义务,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有权向林业、农业或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举报或者控告。
主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局办公室 局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7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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