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限式伴热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饲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所展土地462亩(附清册)租赁给乙方,租赁的土地用于种植用树林,种植方式按团作业设计要求进行
等二条、租赁土地期限:土地租货期限自2012年7月24日至2042年7月24日止,计30年
第三条、经营方式:乙方实行全额费用自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费用自理包括耕垦费、高压电架设、打井、滴灌设施、苗木费、水电费、管护费、地下水资源费、种植成本费用、自用劳力费等。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投资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租金缴纳及产品销售:每一轮伐期为9年,每个轮伐期前8年免缴土地利费和国土使用费;每个轮伐期的第9年末,以固定每亩133株蓄积量为基数,以实物量的10%按当期市场时价计算上缴利费,上缴的树木直径应在25厘米以上、延期采伐的,上缴利费每年递增5%的实物量,轮伐期不变。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以下作业设计要求种植:杨树株距0.75米,行距:宽行8米、窄行2米,定植株数不得少于177株/亩。树木当年成活率均不得低于85%,达不到标准的第二年必须进行补植,第三年保存率必须达到9%以上。各项管理标准按《一三0团退耕还林考核验收标准》执行
第六条、资金补助:乙方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0元/亩,按实际达标合格面积分四年进行补助(第一年补助80元/亩、第二年补助80元/亩、第三年补助80元/亩、第四年补助60元/亩),不达标的不予补助
第七条、乙方可发展林下经济,但不得改变退耕还林地的林地性质不能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实行林收、林粮、林经、林饲结合,收益归承包人。在林下间作的大宗农产品必须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产品订单合同,使用地膜种植的,每年每亩收取50元土地污染费每年必须进行残膜回收处理,经验收合格后返还。发展林下经济的,根据规模大小或生产经营内容,乙方可申请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或附属设施用地,用于养殖、农资、产品堆放晾晒、泵房、生活区建设。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法发包(出租)国家所有、由130团场管理使用的退耕还林权按合间向乙方收取应缴纳的土地承包租赁费以及相关费用。
3.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种植,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定种植作业标准并对乙方作业标准实施验收、监督。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转租、转让,抵押承租的土地及法律规定禁止的行为,租赁期内经营权可以继承,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人应保证退耕还林地的林相完整,用材林林权可以转让。
3、依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土地租金和相关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100元/亩的承租种植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乙方未动工实施前期设施改造和投入的,团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台间。第二年经团验收合褡后,退还乙方50%的保证金。第三年经团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50%的保证金。
4、乙方必须在完成前期凿井、架线、滴灌地埋设施铺设后,方可进行犁地栽植树苗。
5、乙方架设线路、凿井必须按团统一规划进行,主电线路按承包面积由各承包户均摊费用。
6、遵守《一三0团国有土地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不得粗放经营,掠夺式使用土地,坚持基本的常规农业耕作和作业规范,坚持回收残膜和正常的水肥投入。
8.因国家、兵团、师发展需要,经批准征占林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征用者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乙方进行补偿。
9、在每一轮伐期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并交纳更新倸证金5元/株,苗木更新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第十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土地租赁等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损失部分照价赔偿。
1、乙方种植的树木第二年保存率低于80%(即亩株数低于142株)乙方给甲方100元/亩的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有权无偿收回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权及乙方投入的所有设施,并解除租赁合间:(1)当年犁地后未及时种植树木的,(2)改变土地用途和种植范围的,以及租赁斯内中途退包、孤自转让、转租、转包,中迩放弃管理弃耕撂荒的:(3)不服从或妨碍国家、兵、师、团统一规划的;(4)未按规定的期限向甲方交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的:(5)种的大宗农产品不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企业签订农产品订单合同;(6)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其它情形第十一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人民陪审员,原:新疆当代经济研究院副秘书长、华夏酒报新疆记者站站长。“知者尽言国家之利”,国家民族总要有一批心忧天下勇于担当的人。 杨震裔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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