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龙在天鬼面首领坐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经甲、乙双方协商上饶市烟草公司上饶县分公司大楼绿化工程种草、运黄土、挖机挖土、炮头打风化石,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种草皮乙方负责挖机挖土、炮头打风化石,外运,进黄土种草,结算方法:按每立方、数量、单价金额、结算(见附二表)。
5.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时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必须按时完成苗木种植,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施工进度延误的,其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工,待工程竣工后,甲方按附表一、二中的数量、单价结算总额,支付给乙方总额的50%苗木工程款,余款甲方按分期支付给乙方,不含发票。苗木死亡或成长的性能差,均由乙方进行替换补种。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货款两清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改和废止,否则应承担合同条款相应的全部经济损失。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____树苗、____树苗、____树苗……的裁培发包给乙方承担。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裁培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树种____斤,____树种__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以上;____树秧____株,____树秧____株,……,树秧长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裁培树苗资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元?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裁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100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原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为提高苗木种植、养护的成活率,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三、工期要求:自 年 月 日开始种植;到 年 月 日必须种植完成。(此时间段为苗木种植最佳时段)乙方必须按照苗木种植最佳时段进行种植栽培,由于乙方原因错过种植时机,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苗木养护、乙方必须对种植苗木全程跟踪养护浇水、除草、修剪、施肥、松土、除虫等,养护龄期为18个月,养护期间苗木干枯、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补齐。
2、乙方负责所种植苗木采购、种植、栽培、养护等,确保乙方所种植苗木全部成活,不具备浇水条件工地由乙方租用水车协助。苗木种植期间甲方需要参与乙方苗木进场的检验、验收,对规格不符合要求、有问题的苗木可以拒绝验收、种植。
1、乙方负责技术装备及人员的组织,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准备、防范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4、种植乔木胸径15cm采用机械辅助,特殊情况由现场管理人员做协调决定。
6、所有的场地、苗木种植洞穴以及苗木种植前对苗木根部必须进行喷药、除虫、杀菌处理,喷洒多菌灵及生根剂,所有药材均由乙方购买操作执行。
7、苗木种植红土必须进行土壤改良,红土、腐殖土、沙的拌合比例为:红土60%:腐殖土30%:沙10%,经过土壤改良后的种植土才能够用于苗木覆盖种植。
8、苗木进场种植前,必须对原有乔木、灌木、地被进行前期修剪,并整理原场地,特别是乔木要除尽树叶。此项工作是确保苗木吸水、保水成活的关键工序。
9、乔木种植内容包括:挖树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开堰,乔木的支撑(小树苗采用门字支撑,大树苗必须采用四角支撑再加铁丝固定),树干包草绳,乔木二次搬运。
10、灌木球体种植内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开堰,苗木的支撑,苗木遮阳。
11、种植地被内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苗木遮阳。
13、当天进场苗木必须当天种植完成,及时浇透定根水,所有乔木必须进行修剪后才能够种植。确保所种植苗木灌透定根头道水,不能够因为施工而忽视苗木浇水。
14、乙方负责提供绿化养护必要的原材料和机械,例如:遮阳网、农药、肥料、腐殖土、河沙、撑杆、吊车等养护所需的其它原材料,并负责保管好所用器具。
15、乙方所派遣工人,必须熟悉园林绿化养护知识,在养护期间接收甲方监督和检查。
16、乙方所派遣零工小型工具及手持工具乙方自带(手推车、铁锹、洋镐、锄头、枝剪等),需要甲方提供工具时,必须签字借用,用完后完整、清洁归还甲方。
乙方完成苗木种植施工后经过甲方签字验收后次日,进入苗木养护期,为期十八个月。在浇水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由甲方协调联系其他浇水设备。 (一)园林植物达到的养护质量新种植苗木最重要的养护质量指标就是确保所种植苗木100%成活率,此项标准也是本合同约定中最主要的标准。
1、苗木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无介壳虫,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2、工人出工前带齐管养工具:锄头、松土撬棍、铁丝、铁锤等,并提前做好检查。
3、乔木浇水:一定要浇透根部,以渗透泥球50cm以上为准,必须要浇透叶面水和树干草绳。
4、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准冲树根,不准冲坏围塘,需要浇洒透乔木、灌木树干、树叶。
5、植被浇水:必须成喷淋式浇水,不能在植被上拖水管,浇水需均匀喷洒,地面渗水需超过5厘米以上。
6、松土要求:树塘内土壤必须松40-50厘米的深度,没有杂草,不允许出现直径3厘米以上的土块,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破坏植被和苗木,必要时加入河沙和腐殖土改良土壤渗透性。
7、固定撑杆要求:(1)直径6厘米的小树,撑杆离地面1.2米,撑杆深入地面20厘米,打门字撑;(2)直径8-10厘米的树,撑杆离地面1.5米,撑杆深入地面20厘米,打门字撑和三角撑。
8、吊液要求:要求挂液袋必须牢固,针头深入树干,一般情况下挂三个月,如果没有液体了及时补充。
9、围塘要求:围塘的大小根据树木的大小而决定,高度不得低于10厘米,必须保证能蓄水。
(一)根据甲方施工进度情况统一调度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1、乙方负责在其施工现场,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和实施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要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
3、乙方必须为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所发生的安全施工事故赔偿由乙方全权负责。
1、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在工程完工后付清实际种植款的 %;待苗木牙齐、叶茂付清实际种植款的
2、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每一笔款项都包含农民工工资在内,因未付清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毫无关系及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施工图纸。甲方有权利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可要求乙方对其不符合规范的工程进行返工及罚款。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所出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按甲方的要求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的工期,组织足够的人员、设备,以保证甲方的工期及工程质量。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及驱逐出场。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若擅自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为使工程按要求工期完工,乙方必须保证工人的数量,如果因为工人数量不够,乙方又不增加工人时,甲方有权外调工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养护期结束乙方将苗木移交甲方时,必须确保苗木每个品种全部成活,苗木死亡时,如果是乙方责任导致苗木死亡,则苗木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1乙方的进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资质、证件及劳务人员花名册需报甲方备案。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当地仲裁部门协商解决。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约定如下: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单位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甲方确定购买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由乙方起苗送至甲方指定工地,苗木到场前继续由乙方负责养护,在养护期间由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管养保活,直至将苗木全部起完运走为止。
1、此合同总价款为估算,甲方所购买苗木统计数量以实际苗木数量为准,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在苗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采购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数量为准。
2、甲方采用后付款的方式,苗木款结算以实际供苗数量结算。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将苗木全部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苗木总价的 80 %, 叁 个月内付清剩余苗木款。
乙方送货至现场后,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指定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抽检和验收。验收中发现抽干、染病、根部严重损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验收人员有权当场退货,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苗木,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最后结帐付款总金额按照实际合格苗木数计算。
1、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或者成活后支付苗木款。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待货款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乙方供苗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需要调整供苗日期,双方协商解决。
三、 质量要求:保证苗木规格、质量符合要求,土球完整,按照行业要求包扎等。
四、 验收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装车之前当场验收所采购的苗木,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友好经营的原则,双方就购销绿化苗木事项共同签订本合同。通过双方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具体苗木品种、数量等以甲方订货单为准,乙方供苗实际数量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
发货前3至5天,甲方通知乙方供苗,乙方负责组织苗木、装车,将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1、按合同约定规格验收,要求植株强壮、土球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等;验收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2、甲方验收时,如果发现苗木质量不符合订单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退货或调换不合格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1、苗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累计苗木款金额达到__20__年底累计总量在100万以下原则结清,苗木余款在100万以上,当年年底支付苗木款至90%。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或提供的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以此共同执行。
第一条:苗木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表不够时,另附表)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运费承担:
1、 甲方应按合同付款,不得借故拖欠乙方的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甲方每天应按逾期款项的百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
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购销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单价等,见下表:双方在签署合同后,至乙方发货前,若甲方需增减采购数量,甲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变更采购数量及品种等,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实际结算价款按验收数量计算。
(2)按甲方采购计划分批次供货。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材料,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交货时,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采用以下 办法处理:
2.双方在甲方施工地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苗木材料款;甲方 日后向乙方支付 %的苗木材料款;甲方 日后向乙方支付 %的苗木材料款;余下 %的苗木材料款甲方 日后一次性付清;
1.苗木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验收前的责任,均需由 方负完全责任。
3.甲方未按时支付经验收合格苗木材料款的,每日按需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供应苗木材料,从而不能满足甲方施工工程要求的,甲方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当双方不选择现场折价条款解决问题时,乙方无条件自行取走苗木材料并按未履行部分的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及时供应苗木材料,造成甲方人工、机械、材料、拖延工期等其它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乙方因不可抗力(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等) 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并及时告知对方。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运费由(甲/乙方)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人民币元,剩余部分在付清。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1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等)出售给乙方。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
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
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约定如下:
1.供苗时间: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附表中所列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若需调整供苗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30%违约金。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因乙方园林绿化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苗木达成如下供购协议: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定苗木。对苗木土球等按规定做好包装,苗木到场后及时积极配合甲方按规定验收,对不能达到规格要求的,包装不合格导致土球松散的,运输过程中导致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等不达标苗木,甲方有权利拒绝验收。并扣除相应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需保证质量但不保证栽植后成活。
苗木采购实施过程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之间进行。具体分阶段供货时间和每个阶段要货数量、品种、价值以乙方阶段性要货计划为准。供货地点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内,拉运和装车由甲方负责,卸车由甲方负责,协议期限内的栽种和养护均由乙方完成,甲方有义务在技术方面予以指导。因运输道路特殊情况或季节原因如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运输的,供货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
供货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若有不遵守协议造成纠纷的,有违约方承担相应损失。
如造成严重后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电线.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甲方工地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甲方先定的苗木,植株强壮、完整无外伤、树杆直、无病虫害,树干无缝缠草绳至主干2.5米处,土球无破损,苗木土球上围直径1.5-1.6米,土球厚度85-100公分,土球下围直径1.3-1.4米,草绳搂底满包,土球腰绳缠绕至土球厚度的三分之二,草绳缠绕间隔1公分,一米处直径为30cm以上。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办证,起挖、包装、装车费、种植、养护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下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车苗木款项的50%,种植完成后付苗木款项的30%,剩余10%等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特殊情况货不能到达工地,要及时通知甲方并阐述具体原因,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地损失。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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