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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6 3:34:39 | 【字体:

  心灵魔师在异世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524,549.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00,781,932.12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273,305.08元(含税)。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2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食糖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天然调味品和营养能量来源,天然食糖经人体消化,分解为单糖(葡萄糖和果糖),维护身体机能,保障体力活力。食糖的摄入不仅能满足人对能量的需求,同时会激活大脑中的愉悦及奖赏系统,引起愉悦感、满足感等正面情绪。食糖代谢终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极易排出体外,不残留任何有害物质,因此食糖是人体最经济、最安全的能量来源之一。

  作为天然营养源,食糖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在缓解疲劳、抵御寒冷、稳定血糖等方面效果明显,从生理需要出发,适量补充食糖对健康是有益的;作为天然甜味剂,食糖还是饮料、糖果、糕点等含糖食品和制药工业中不可或缺的原料;作为天然调味品,食糖也让我们的一日三餐更有滋有味,常常身居幕后,作为酱油酱料等调味品的配料。食糖有较强保水性,可以防止食物腐坏,通常用于果脯和果酱的保藏;在烘焙食品中加入糖,不仅能使面团变紧实,还可以保持面包的柔软程度,有助面包的发酵;糖在高温加热时会发生美拉德反应,呈现枣红色的同时释放浓郁香气,可用于菜品的上色增香。食糖与美好生活息息相关,其愉悦美妙的口感,可以驱赶压力和烦恼,提升幸福指数,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储备物资。

  从全球范围看,食糖作为大宗贸易商品,具有生产国集中、进口国分散的特点。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全球主要生产国和地区包括巴西、印度、欧盟、泰国、中国、美国、墨西哥、俄罗斯、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等,其中前十位食糖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76%;前四大出口国分别是巴西、泰国、澳大利亚和印度,整体贸易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7%。食糖兼有商品属性、能源属性和金融属性,其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包括自身供求、原油等关联商品价格以及汇率等。2021年,受不利天气影响,泰国、巴西等主产国产量同比明显下降,降低了全球食糖供应量,叠加原油等关联商品价格走高,推动了2021年度国际糖价的趋势性上涨行情。当前我国消费量约为1,580万吨,位居全球第三,但国内自产糖1,000万吨左右,缺口需要通过进口补充;同时我国人均食糖消费量为11.19kg,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50%,食糖消费存在增长潜力。

  随着食糖科学知识的普及,在经历了一波对食糖矮化的负面宣传后,消费者重新了解食糖,客观对待食糖,意识到食糖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君子爱糖,取之有度”“少吃糖、吃好糖”观念深入人心,重塑了正确的食糖观、用糖观。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化学合成甜味剂的管理,推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也逐步意识到长期食用代糖给身体健康带来的风险,食糖消费回归正常水平。由于存在食糖供应缺口,多元化的甜味剂也是符合国情的合理解决方案,在果葡糖浆等替代产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我国食糖消费总量仍保持增长。

  食糖行业消费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追求个性化、表达自我价值的Z世代群体引领着差异化而又不失和谐的生活方式,比如既主张克己自律追求无糖主义、又会不时用甜愉悦自己;疫情的持续使得食糖应用领域发生变化,餐饮用糖数量减少,但家庭厨房及烘焙市场需求大幅增加。

  公司是国内排名第一的食糖企业,拥有无可比拟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优势。食糖市场份额领先,接近“三分天下有其一”,主打的“中糖牌”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作为中国市场的主要进口渠道,公司在国际食糖市场也拥有较大影响力。公司通过精准判断商情,利用多元糖源掌控能力,把握国际原糖价格低点机会建立战略库存,深耕渠道扩大销售,营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充分发挥制糖技术及品控优势,全面降低各项成本消耗,形成“自产+炼糖+进口”的独特竞争力,行业领导地位持续巩固。

  番茄是世界公认的健康食品,富含番茄红素,番茄红素有很强的抗氧化作用,可有效抑制细菌生长、清除人体内的自由基;所含的苹果酸和柠檬酸有助于促进消化,丰富的胡萝卜素以及维生素成分可以补充人体所需要的营养元素。番茄是重要的蔬菜经济作物之一,是三大世界性贸易蔬菜之一,被称为“蔬菜之冠”,在全球蔬菜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世界最适合种植番茄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北纬40度左右,主产区分布在美国加州河谷、地中海沿岸以及我国新疆、内蒙古河套地区这三大黄金产区。三大主产区占全球加工总量72%,其中加州占27%,地中海沿岸占25%,中国占20.3%。世界番茄主销区分布在北美、西欧等国家和地区,消费量占全球近50%。全球番茄生产区域有限,番茄酱广泛运用在西餐中,比如我们熟悉的美食牛排、披萨、意大利面、沙拉等,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也常配番茄酱。

  随着经济和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人们饮食习惯也逐步改变,对于健康食品的需求增加,番茄深加工食品和保健品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喜爱。我国番茄的种植、加工和出口都处于持续增长态势,目前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优质番茄制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是继美国、欧盟之后的第三大生产地区和第一大出口国。

  公司是目前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番茄加工企业,2021年鲜番茄加工量为155万吨,占中国加工总量的32%,占全球加工总量的5%。公司在国内最优良的番茄产区拥有约30万亩番茄种植基地,在种子研发、种植管理、加工技术等各个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出台多项国家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糖料供给、产业布局、保障措施、农业科技等方面进一步指明了思路和方向。

  2021年3月,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保障糖等农产品供给安全被写入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保障粮、棉、油、糖、肉、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健全农产品进口管理机制,稳定大豆、食糖、棉花等农产品国际供应链。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巩固提升广西、云南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产能,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出糖料是食品工业的重要原料,要求提升甘蔗优势产区,稳定甜菜种植面积,巩固提升广西、云南甘蔗生产保护区,稳定并适度扩大内蒙古、新疆等地甜菜种植面积。同时完善棉花、糖料支持政策,落实油料甘蔗基地建设规划。

  公司是中粮集团食糖业务专业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平台,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高品质的食糖产品,从事业务包括国内外制糖、食糖进口、港口炼糖、食糖贸易销售以及番茄制品加工。公司拥有食糖和番茄两大产业,是国内最大的食糖生产和贸易企业、国内最大番茄制品生产企业,全产业链增值能力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完善的食糖产业布局,目前已设立4家甘蔗糖加工厂、8家甜菜加工厂、4家港口炼糖厂。糖源方面,公司掌握一手糖源,是国内食糖进口的主要渠道,进口食糖占国内进口量40%以上,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干支线节点的物流服务体系,有效地服务终端客户;加工方面,推广先进制糖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副产品效益,食糖生产加工总量再创新高。经销方面,进一步做好区域深耕、渠道拓展、行业渗透,提升在华东、华南等食糖消费主力区域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化工、建筑、饲料等非食品用糖领域客户;开发非传统预包装类产品市场;挖掘现制、短保类食品等消费新增长点,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

  公司商情团队准确判断国际国内食糖市场走势,精准捕捉国际糖价连续上行的趋势行情,并通过阶段性调整仓位和波段操作,抓住期现价差机会;同时,强化产销制炼内部协同,统一做好市场开发和渠道建设,深耕区域渠道,有效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糖源充裕,炼糖效能大幅提升,辽宁糖业充分发挥外资先进制糖技术及品控优势;唐山糖业成功获批5万吨保税仓容,大幅减少了进口原糖的运输费用。

  甘蔗糖开发高端精制糖三级碳酸饱充糖浆净化工艺,实现了高端精制白砂糖生产技术国产化,显著提升了进口精制糖市场竞争力;崇左糖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液体糖生产技术,填补广西在该领域的产品与技术空白,完成2万吨/年液体糖中试生产线研发、建设、调试、投产、客户推广与产品上市,其生产的药用糖是崇左、南宁区域内唯一一家生产药用糖的企业;江州糖业、北海糖业通过自动化装备的投入,产品质量攀升,大客户比例逐年提高。

  甜菜糖克服冻灾天气的不利影响,采取稳定原料措施,包括科学规划种植区域、推广差异化种植技术、发展优质种植大户、建立气象数据模拟机制;同时深挖全流程成本控制节点,百吨菜耗汽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吨粕煤耗、吨糖耗水比去年榨季均有所下降。

  Tully糖业全年压榨甘蔗总量251万吨,产糖量31万吨,达到公司收购以来第二好水平;全年实现销售32.36万吨,抓住市场高升水时机,共享池净收入创10个产季以来最高位;抓好技改维修管理,压降运营成本,吨甘蔗维修费创五年新低。

  公司及时调整副产品销售模式有效冲抵成本,其中甜菜糖、甘蔗糖副产品冲抵制糖成本合计3.8亿元。

  公司在国内最优良的番茄产区拥有13家番茄公司,从事大包装番茄酱、番茄制品及相关产品业务,构建了从种子、种植、初加工、深加工、销售等为一体的番茄制品全产业链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大包装出口商业优势,不断拓展国内番茄制品、保健品等高附加值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番茄制品。

  报告期内,面对番茄原料短缺、种植成本上涨以及同行竞争激烈局面,公司通过提高单产为番茄种植户树立信心,做好原料保合同、保育苗、保移栽、保单产、保服务、保收购的“六保”工作。同时强化工厂精益管理,固化生产设备技改及自动化升级的经验,提升生产专业化水平,稳定产品质量,推进标准化工厂建设,实现产季安全平衡生产。2021年,公司深入拓展国内市场,把握国内增长机会,提升内销比例,规避出口风险同时有效提高利润率水平。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6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亿元。主要是公司食糖业务通过深耕渠道,食糖经营量同比大幅增长,盈利水平提升;番茄业务在稳定销量的同时提高销价,锁定外汇汇率,实现了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273,305.08元(含税)。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29%。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号)。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8,459.74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39,128.55万元;拟核销资产金额7,609.65万元;拟确认亏损合同计入当期损益金额4,849.06万元。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号)。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8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8万元。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号)。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含分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额度为200亿元。

  融资类别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外币融资、跨境人民币融资、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甜菜、甘蔗等原料收购、贸易糖资金需求、农业生产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司以销售回款及利润归还本息。

  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业务。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时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号)。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十三、十四、十五、十七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部分条款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部分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解释第14号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②基准利率改革,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2、解释第1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实施日期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解释15号部分条款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部分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273,305.08元(含税)。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29%。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号)。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号)。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

  详见《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524,549.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00,781,932.12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273,305.08元(含税)。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糖业”或“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谭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罗朋飞,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4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87.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8.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0.00万元,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等因素协商确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8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1、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2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销售公司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20,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65,407.68万元。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公司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2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朱来宾、陈志刚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发生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注:因中粮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变化及食糖价格波动,公司实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策略。上述变动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和关联方发生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需求,预计增加食糖经营量。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的关联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第二款情形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向关联方销售食糖等公司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向关联方购买原糖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布局,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同时为更加贴近市场,更好的服务客户及投资者,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办公地址及投资者热线。

  公司注册地址、原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仍维持不变,增加后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9F/新疆乌鲁木齐市沙区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具体如下:

  因受极端天气影响,霜冻提前造成公司采收机在冰冻环境下强行采收甜菜,机体毁损严重;以及部分甜菜工厂设备设施不符合环保进行拆除,公司对8家甜菜糖工厂资产进行评估后,拟计提减值准备6,457.90万元;唐山糖业汽轮发电机组评估值低于账面净值,拟计提减值准备175.81万元。

  根据2021年末核定的公司债权及当期新增的破产管理人处置破产资产预借费用和预计资产处置价格之间的差额拟计提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53.74万元;按会计政策拟计提坏帐准备1,050.77万元,合计拟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104.51万元。

  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存货(库存原材料、产品等)出现账面库存成本高于市场售价部分,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721.51万元。其中:食糖业务拟计提 25,259.67万元,番茄业务拟计提 8,461.84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拟核销资产7,609.65万元,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本年拟核销665.15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核销金额1,993.28万元,因高新农业公司已注销,该股权投资4,951.22万元,无法收回拟全额注销股权投资。

  经测算,公司部分加工及销售合同形成亏损合同,按照可变现净值与预计待售成本的差额,拟确认亏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4,849.06万元。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8,459.74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39,128.55万元;拟核销资产金额7,609.65万元;拟确认亏损合同计入当期损益金额4,849.06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4号)核准,公司2019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972,073股,发行价为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4,029,988.96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4,972.0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1,145,016.8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88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65,954,358.4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4,267,217.12元(包括存款利息),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1,145,016.8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076,558.7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等。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制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一次修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次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伊犁新宁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糖业”)、中粮屯河新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糖业”)、中粮崇左江州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州糖业”)、中粮屯河北海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糖业”)、控股子公司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糖业”)、新疆四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糖业”)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铁山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7,545.00万元。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27,545.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2553号《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部分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完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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