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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企业既“严管”又“厚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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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2 18:10:28 | 【字体:小 大】 |
回到1995txt本报讯 记者辛亚洁 通讯员张兴元报道 日前,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企业合规案件。该案中,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合规,有效督促企业合规整改,消除再犯风险,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嵩明县某农业公司梨园基地中,成片的梨树绵延。该公司创办于1995年,经营范围为蔬菜、水果、花卉种植与销售,在嵩明县本地涉农企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2022年9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朱某却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立案侦查,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影响。
为防止案件在侦查环节形成“挂案”或到审查起诉环节涉案企业“积重难返”失去启动合规的最佳时机,今年6月1日,嵩明检察院提前介入朱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制发《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取证,细致查明全案事实。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企业合规经营意识不足,导致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触犯法律。若按部就班地起诉、定罪,可能会给该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毁灭性影响,故检察机关在征求多方意见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可对该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经层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嵩明县检察院对该涉案企业启动合规程序。
因该企业系小微企业,为减轻企业负担,嵩明检察院决定开展简易合规考察,在多次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就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企业相关制度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同时,嵩明检察院联合县林草局对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进行可行性、有效性审查,不定时抽查、检查企业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后,嵩明检察院及时邀请听证员及县工商联相关人员到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听取企业合规整改情况报告。
经举行公开听证,参会部门一致认为涉案土地已完全恢复,企业合规经营制度得到良好运行,整改验收合格。嵩明检察院基于整改验收情况和听证结果,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对企业做到了既“严管”又“厚爱”。
在该案的办理中,嵩明检察院通过综合把握适用条件,激励和督促涉案企业在认罪认罚前提下积极配合调查、恢复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和环境损害,修复受损公共利益,推动涉案企业建立合规经营机制,助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实现了治罪与治理的双重目标。
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统筹推进与多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探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能动履职措施,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合规“后半篇文章”,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以检察能动履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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