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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平谷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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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1 7:25:12 | 【字体:小 大】 |
牢骚信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3〕22号)要求,为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区范围内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者。
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原则上对未开展验收和未通过验收(或评估)复耕复垦地上播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及时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将在2023年5月底前发放到实际种粮者手中。补贴发放情况应于2023年6月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可根据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信息直接确定申报对象,公示如有变化可再补充或修改。申报信息核实后要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发放,严禁现金发放。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发放本次补贴出现结余或不足的,将通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予以清算。
(三)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各乡镇街道要引导基层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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