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深深深几许txt2023镇江市为家庭农场主居民发放养老保险补贴了,补贴有短期一次性补贴,长期补贴,短期补贴针对首次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保,一次性补贴2000元/人,更多补贴资讯详见正文。
(一)农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登记,且通过“一码通”系统赋码、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三)初次参保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续保不受此限制),自愿缴纳相应档次(类型)养老保险;
(五)农场运行正常、不欠缴土地租金,无破坏耕地、抛荒现象、无农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
温馨提示:补贴对象为农场主本人,家庭农场一旦不再满足上述条件,或者农场主当年在其余地区享受同类型养老保险补贴的,将不再享受本补贴政策。
(一)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场主,每年按个人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
(二)对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农场主,给予4000元/人/年的定额补贴;
(三)对首次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农场主,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个人申请】家庭农场填写《镇江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缴纳保险的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12月1日前,在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填报。
【镇级初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初审通过后,填写《镇江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新区社发局。
【区级审核】新区社发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区级网站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本方案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补贴政策有效期三年,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镇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可获取镇江市第三代社保卡常见问题解答、办理网点等信息。
镇江市2023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申请需要个人申请表,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材料,更多详情见正文。
镇江市人社局针对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根据缴纳年限,依次都有所上升调整,具体详情见正文。
注意,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数量,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标准。
句容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 21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 215元每人每月,预计本次补发资金300万左右。
镇江新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将采用线上自助认证、线下现场认证互为补充的资格认证新模式。
如因高龄或病残行动不便无法进行自助认证的,可由属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相关经办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完成认证。
未能通过大数据比对获得资格认证信息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您将会收到镇(街道)相关经办的认证通知或提醒。
镇江新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即将开始,我们将采用线上自助认证、线下现场认证互为补充的资格认证新模式。
体检结束后两周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体检结果、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意见及时反馈给体检对象。
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和丹徒区)64周岁及以下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和丹徒区)64周岁及以下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2022年体检对象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当年新办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体检。
【导语】:2023镇江市为家庭农场主居民发放养老保险补贴了,补贴有短期一次性补贴,长期补贴,短期补贴针对首次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保,一次性补贴2000元/人,更多补贴资讯详见正文。
(一)农场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登记,且通过“一码通”系统赋码、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三)初次参保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续保不受此限制),自愿缴纳相应档次(类型)养老保险;
(五)农场运行正常、不欠缴土地租金,无破坏耕地、抛荒现象、无农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
温馨提示:补贴对象为农场主本人,家庭农场一旦不再满足上述条件,或者农场主当年在其余地区享受同类型养老保险补贴的,将不再享受本补贴政策。
(一)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场主,每年按个人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
(二)对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农场主,给予4000元/人/年的定额补贴;
(三)对首次以灵活就业方式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农场主,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个人申请】家庭农场填写《镇江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缴纳保险的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12月1日前,在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填报。
【镇级初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初审通过后,填写《镇江新区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新区社发局。
【区级审核】新区社发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区级网站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本方案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补贴政策有效期三年,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