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降尤物txt下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习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我县研究制定了《寻乌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粮食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及奖补政策和保障措施。
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任务面积20.06万亩,总产量6.75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3.04万亩、产量5.45万吨。
一是落实播种面积。紧盯粮食生产目标,将任务合理分解细化到乡、到村,精准落实到种植主体和田块,推广良种良法,确保面积、产量稳定。二是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和“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三是强化服务保障。聚焦农资、集中育秧、社会化服务、“两个中心”建设等持续发力,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工作落实。四是强化防灾减灾。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全面落实水稻政策性保险,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和基层植物疫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粮食增产丰收。五是压实时序进度。坚持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紧扣农时做好农资储备、面积落实、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田间管理等各项农事,压荐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
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抓大不放小”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台种植奖补、早稻集中育秧等奖补政策,切实调动各乡镇各村抓粮食生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种植奖补方面,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下的,给予早稻100元/亩、晚稻50元/亩奖补;种植双季稻50亩(含50亩)以上的,给予早稻150元/亩、晚稻50元/亩奖补;种植早中稻+再生稻(5月1日前完成移栽)的、且再生季管理到位的,参照双季稻早稻标准奖补执行;种植一季中稻或晚稻的,给予50元/亩奖补。早稻集中育秧奖补方面,对早稻集中育秧秧田面积2亩以上,给予2500元/亩奖补。为激励乡(镇)抓粮食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按早稻生产任务给予30元/亩的奖励经费,统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抓、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粮食生产。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粮食生产督导通报机制,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答: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早稻移栽4.78万亩,占任务的95.43%,早稻生产工作进展顺利、氛围浓厚、态势良好。主要做法是
一、早谋划,动员部署有力。为打好今年粮食生产第一仗,去年12月,我县就开展了早稻生产田块划定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田块和种植户。今年年初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早稻生产,多次深入各乡镇专题调研春耕生产工作,对抓好早稻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月21日召开全县春耕备耕工作调度会以来,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营造了抓早稻、抓春耕的浓厚氛围,为早稻生产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保障,农资供应有力。做好农资淡季储备,积极主动与省内优质种业公司对接签署合作协议,确保化肥、种子等农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8人次,检查门店95个,抽检农药、化肥、种子等33批次,立案查处3起,有效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三、重支撑,农机装备有力。我县将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提高粮食产能的关键来抓,去年全面启动了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已建成育秧中心6个,实现早稻任务3000亩以上乡镇全覆盖,并投入早稻育秧生产,有力提升了我县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留车镇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万亩育秧中心正积极推进建设中。
四、优服务,农技下乡有力。开展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组建4个粮油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采取包乡镇连大户的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春耕备耕、田间管理、种植新技术和优质品种推广等农技服务,举办水稻种植高产技术培训班1期50人,聘请农技特派员10人,指导农户科学种粮,提升农户水稻种植水平。
五、严督导,责任落实有力。成立5个县级粮食生产督导服务组,对照任务台账到田间实地查看,了解乡村早稻任务落实、大田翻耕、育秧播种等早稻生产情况。建立“每周一通报、半月一排名”机制,对排名后两名的乡镇和驻村挂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进一步压实早稻生产工作责任落实。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标准为112元/亩。补贴一律由财政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直接拔付到农户社会保障卡账户,不得通过其它的任何账户发放。享受补贴的对象,要提升耕地保护意识,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不能转变耕地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切实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
不予补贴的界定范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调减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于一年内种植了一季及以上作物(如粮油作物、蔬菜瓜果、一年生中草药等),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应给予补贴。
答: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耕地“非粮化”及撂荒耕地摸排整治作为头等大事和最紧迫的任务来落实,全县上下传压力、激动力、聚合力,“三力”齐发,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及“非粮化”行为。
(一)高位推动传压力。严格执行“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紧扣关键节点,周密部署耕地“非粮化”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通过“定底线、定方位、定责任”,有力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整治工作。
(二)聚焦重点激动力。采取激励措施和约束机制并举,加大粮食生产奖励扶持力度,分类施策,通过动员农户自主复耕、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治理、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流转经营等方式,提升复耕积极性和粮食生产信心,从源头上遏制和约束耕地“非粮化”和撂荒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年至今,全县撂荒耕地整治复垦复种0.68万亩,“非粮化”整治0.37万亩。
(三)常态长效聚合力。健全完善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整治宣传、督导等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建设、能力提升一体推进、同步落实。持续深化大宣传格局,广泛宣传撂荒耕地整治和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做到复耕工作推进到哪里、政策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建立督导监管机制,派出督导组深入乡村对照“三调”耕地图斑开展“非粮化”及撂荒耕地整治核查,并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已整治复耕的撂荒耕地及“非粮化”地块加强监管,避免出现二次撂荒、反弹回潮,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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