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重生之宇破混沌原标题:汇总:2021年浙江、广东、福建、甘肃、四川、山东、江苏部署农业补贴政策
近日,为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浙江省财政按“因素法”提前下达省级以上资金超过21亿元,集中扶持粮油生产,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先行试点优化补贴办法,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切实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的政策导向。
浙江省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并允许各地统筹安排部分资金,对开展稻麦统一育秧、机插、收获、烘干和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
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要,加大粮油全产业链环节农机购置的支持力度,对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等粮油生产机械化重点机具实行地方累加定额补贴。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将适合浙江省粮油产业发展方向和实际需要求的新型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浙江省财政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继续实施稻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由各级财政按现行标准给予保费补贴,推进稻麦、油菜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加大贴息力度。加大“粮农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年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贷款金额的0.8%(粮食生产项目不超0.5%)。
继续支持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进粮油生产结构布局优化,推动良种良法良制相配套,推广优质高产多抗粮油品种,力争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应用,着力提高粮食科技应用水平、产量水平和产品质量。
近日,在广州举行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上,广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黄海晖表示,2020年,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6.67亿元,同比增长41.85%,增速为近7年来最高,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0.67个百分点;在全国保费规模中排名第13位,比2019年上升1位。据介绍,2020年以来,广东落地农业保险新产品超过65个,涵盖价格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领域。
会上,黄海晖重点从构筑政策新体系、建立工作新机制、打造农险产品新谱系三个方面介绍了广东农业保险改革创新工作的持续推进情况。
在构筑农业保险政策新体系方面,广东银保监局与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协同合作,联合制定并印发“1+1+8”系列文件,重构发展制度,搭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长远机制;2020年6月1日上线运行中银保信农险GIS系统,实现农险大数据管理及全行业的数据共享,提高广东农险产品的针对性和独创性;与财政厅等部门协同开展形式多样的农险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重构发展环境。
在建立农险新机制方面,省级层面,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农险工作小组,加强农险统筹协调推进,参照这一机制,各地市也成立农险工作小组;监管层面,加强省市联动,广东银保监局主要负责人挂帅,成立农险工作专班,跟进各项制度起草、组织宣传、业务培训等,并多次对地市银保监分局开展专题培训,推进落实;保险公司层面,统一行业经营思想,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明确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据黄海晖介绍,目前,广东省已构建起“12+8+3+N”的险种体系,包括12个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8大类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3个涉农险种、N个地方特色险种。2021年伊始,云浮市六都镇的林农按照新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每亩桉树保额由2020年的500元提升至1200元,保费仅1.4元,保障金额达原条款的2.4倍。
据介绍,2020年广东农险深度预计在0.59%左右,将比2019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增幅达37.2%;预计农房保险覆盖面接近100%,水稻保险超过80%,生猪、甘蔗、林木保险超过70%,肉鸡保险2021年也将超过60%。农险“扩面”显成效,支农惠农覆盖范围正迅速扩大。
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落地的农业保险品种达到116个,涵盖价格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领域,农险持续“增品”,发挥了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农民增产增收的积极性。
“希望各经营农险的保险机构,既能进得了农险市场的门,也能在农险市场留得住名,围绕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在农险领域做精做好,做出品牌。”黄海晖表示,通过定期公布考评结果等方式,促进保险机构优化提升服务,实现经营机构优胜劣汰,强化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
1月15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保障品种不减少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将原来分散的十四类险种,根据种植、畜禽、食用菌和低温气象指数类别整合成四类综合险种,实行分类打包投保。
分类打包投保,主要通过保险机构按四类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综合险种设置相应的保险产品,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纳入保障范围,避免选择性承保,实现愿保尽保,有利于减少农户签订保单数量,扩大保险覆盖面,让农户获得的保障范围更大。
《通知》还分别对福建省四大类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费、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保费补助方面,省级财政补贴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的3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比例稳定在20%以上,进一步减轻农户负担,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撑起“保护伞”。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各银保监分局、各直属监管组,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金〔2020〕27号)要求,巩固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利益,经研究,在全省范围进一步深化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前期试点和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业保险险种设置,现印发实施特色农业(种植)、特色农业(畜禽)、特色农业(食用菌)、特色农业(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关于印发2017年蔬菜种植、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计〔2017〕60号)、《关于开展蔬菜种植、设施畜禽、设施食用菌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8〕99号)、《关于印发葡萄、莲籽、食用菌、肉牛、兔、枇杷、茶叶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10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161号)停止执行。鼓励支持各地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围绕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创新特色农业险种。
特色农业保险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申请,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相关保险机构审核后,于每年11月10日前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汇总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保费补贴申请后,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汇总审核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向省财政厅出具审核意见函,省财政厅负责核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给各县(市、区)或者相关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
申报材料包括:补贴申请报告;县(市、区)拨付保费凭证复印件;县(市、区)特色农业保险投保理赔情况,含工作开展情况、投保类型、数量、保费规模、理赔情况等。
凡符合福建银保监局关于辖内农业保险经营条件规定的财产保险公司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均可经营特色农业保险。保险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在乡镇延伸设立服务网点,切实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简化承保理赔流程,提高勘察定损效率和精准度。
自《福建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之日起,特色农业保险险种的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30%,市、县两级财政给予20%以上的保费补贴。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得挪作他用,要切实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日前,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将2021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3.3523亿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作了细化安排,以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通知》指出,2021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化利用、化肥减量增效、退化耕地治理、渔业增殖放流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要求全省各地接到资金分配计划后,要抓紧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2021年度省级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1、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按照一定三年的原则,继续在中东部干旱、半干旱区域已开展过轮作休耕试点的环县、会宁县、安定区、通渭县、永登县、永靖县、甘州区、陇西县、临洮县、华池县、临潭县等11个县区开展轮作试点,在试点县区继续推行“豆粮轮作”、“油粮轮作”模式。
2、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重点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积极开展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
3、化肥减量增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以保障粮食安全为中心,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4、退化耕地治理。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以提高耕地质量和保障粮食及农产品安全质量为重点,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重点实施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推进藏粮于地落地生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5、渔业增殖放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统筹协调、务实开放、共同参与为原则,在兰州、天水、酒泉、嘉峪关、张掖、定西、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共11个市州境内黄河、长江、内陆河水系放流草鱼、鲢鱼、鳙鱼、重口裂腹鱼等各类淡水经济鱼种,放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厚唇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祁连山裸鲤等珍稀濒危物种。
6、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突出抓好45个覆膜重点县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主要开展地膜“以旧换新”、地膜回收及利用环节“以奖代补”、扶持地膜专业化回收、地膜残留监测、技术研发、试验示范与试点建设等工作,带动提升全省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有效解决农膜残留污染问题,为“十四五”期间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019-2020年,四川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优先支持9个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国家级制种基地全覆盖。据统计,近两年来,全省累计落实项目资金9.56亿元,其中中省资金5.59亿元,其他资金3.97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31个,建成高标准农田41.9万亩,进一步健全了制种基地基础设施,极大地提供了种子基地生产能力。下一步,四川省将从规划层面做好“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制种基地建设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对制种基地建设的支持。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强主要粮食作物风险抵御能力,近日山东将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分别提高到500元/亩、450元/亩,提标后将全面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据此,保险保费将提高到20元/亩。为确保提标扩面工作落实到位,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收支矛盾,着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在原有保障基础上再筹措2.5亿元,弥补提标资金缺口,力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年内达到77%。
近期,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截至2020年末,共有75家机构纳入名单,江苏省“政府引导、财政补贴、支小支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建成。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精神,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发挥融资担保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作用,江苏省财政出台了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双重”扶持政策:
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奖励政策,江苏省内各级政府或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新出资或增资有政策性职能的融资担保机构,符合对小微企业融资执行优惠担保费率等规定条件的,江苏省财政按照新出资或增资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对江苏省担保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担保业务,按照其上年度在保业务规模给予不高于1%的担保费补贴。
设立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引导支持省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建立“合作担保机构—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国担基金”三层风险分担机制。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再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再担保机构代偿金额的60%予以补偿。截至2020年11月末,江苏省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867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三农”业务1519亿元,占比81.4%。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作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批合作机构,截至2020年底累计向国担基金备案业务规模1556亿元(约占全国总规模的1/4),项目数3.86万笔,服务企业超过2.8万户,与国担基金合作各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国首位。国担基金高度认可江苏省融资担保工作,并将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的合作授信额度由签约时的300亿元提高到1000亿元。此外,江苏省“江苏常州高新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泰州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入选国担基金首批12家股权投资机构名单,合计获得股权投资8000万元,标志着江苏省担保、再担保机构与国担基金从一般再担保业务合作向股权纽带合作迈出实质性一步,这是在风险分担机制外为江苏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入的又一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下一步,江苏省财政将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引领和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江苏省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与国担基金的业务合作,带动更多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初心、聚焦主业,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纾解农业企业困难,切实减轻疫情对农业企业经营产生的影响,扎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1月14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共同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对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通知》,双方发挥支农优势,共同推动农产品生产供应,加大对稳产保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通知有关内容如下:
针对保障市场供应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生产重要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建设银行实行名单制对接,在符合各项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对相关经营主体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对于经营主体中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建设银行承担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押品保险费等费用,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建设银行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客户经理实时在线,让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办理在线专享缴费、信贷等便民金融服务,有效保障农业产业链企业及相关经营主体的信贷规模,建立调查审查审批绿色通道,在符合监管法规和实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开展现场调查的,允许采取视频录像、复印件等非现场方式确认基础调查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建设银行要有效保障疫情期间种、养殖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用信贷资金满足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全力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做好农业特色信贷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和河北省建行共同加强与河北省农担、河北省人保的协同合作,快速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针对农业规模化产经营,快速创新落地“托管云贷”产品,重点宣传推广面向农户的“裕农快贷(个人版)",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地押云贷”,以及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裕农快贷(集体抵质押版)"等产品,通过“裕农通”手机APP进行在线测额、授信申请,改变传统线下贷款模式,切实减轻疫情对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继续发挥省级“12316"三农热线作用,受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农业生产资料供应运输等困难求助问题,依托“裕农通(河北)”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涉农主体提供农资、农产品的线上买卖、物流配送等撮合服务,畅通农产品进城渠道,为全省支援石家庄抗疫提供助力;通过引导商家入驻“线上菜篮子”,解决附近居民日常饮食问题。
推动平台在村委会的布放及应用,利用平台“河北健康码”,帮助农民实现及时查询核酸检测结果,帮助政府及时了解村民行程动态;鼓励农村居民利用平台居家线上办理水电、燃气、话费、社保、教育等缴费项目;积极组织农民居家期间学习平台上的防疫知识课程,科学认识新冠病毒,学习平台上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为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做好准备;推广平台上的“在线诊疗”“心理健康关怀”等内容,缓解一线医护人员的压力;积极推广阳光村务,加快村民信息导入,通过线上发布通知公告,及时传达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减少村民聚集活动,加强疫情期间的人员管理。
各地在2020年建立的重点支持主体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蔬菜、水果、中药材、养猪养鸡、渔业养殖企业等类别,筛选在本地区有金融需求和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带动农户流动资金需求大的经营主体,形成重点支持名单,提供给当地建设银行,实现精准对接,有效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农产品关乎国计民生,当下,抓好全省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对于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追性和艰巨性,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政银支农政策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的金融支持度,推动农产品生产供应,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稳定民生保障,全力以赴满足人民群众日常需求,有效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基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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