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eyes郑多恩 吴世勋9月8日,4辆挖掘机开进瑞金市黄柏乡鲍坊村的一处农田内,隆隆声中,2万余株苗木大部分“树倒根断”。
此前,因对这些苗木的移栽费用不满,杨占发拒领“限期清理地上苗木(附属物)的通知”,相关部门遂进行了强行清理。
杨占发是江西荣盛苗业有限公司法人。杨占发回忆,2013年,在黄柏乡领导邀请下,他与鲍坊村多个村小组签订协议,流转351亩农田培育苗木。并于2015年经鲍坊村村委会、黄柏乡政府、乡土地利用管理所盖章同意后,办理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从流转土地到取得所有合法证件,杨占发说,他一直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符合政策、政府扶持的。
2017年,瑞金市发布瑞兴于快速路征收公告,杨占发的47亩林地位于规划红线月,杨占发拿到的一份“评估意见发放告知书”显示,江西荣盛公司共涉及评估面积47亩,需移植的树(苗)木共21009株,所需移植经费112311元。
“两万株树,评估的移植费11万,平均一株树才5块钱。”杨占发说,他算了一笔账,六年时间,培育这47亩苗木成本就有近400万元,而这11万元的赔偿,也远不够他将这些林木移栽到别处。
“修路是政府工程,我肯定服从,但政府应该用征收的方式收购这些苗木,即使是移栽,这个费用也太低,我肯定不能同意”。因为对移栽不满,杨占发拒领这笔费用。
7月28日,瑞金市国土资源局向江西荣盛苗业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其中明确: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苗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月8日,黄柏乡政府联合瑞金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限期清理地上苗木(附属物)的通知”,要求其三天内自行清理苗木,被杨拒签。
一直认为合法的事情突然成了违法,杨占发说他想不明白,既然当初违法,为啥从村到乡都同意他流转土地,并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盖章呢?因为这个事情,他去办理林木种植延期的相关证件时,也被告知无法办理。
瑞金相关部门表示,基本农田是不能培育林木的,如果当时乡里盖章同意了,那也会进行纠错。此外,按照市里统一要求,2016年12月以后,征迁涉及苗木的一律进行移栽,这个标准并不是只针对杨占发一个人的。至于杨占发申请延续《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因为涉及规划红线,所以暂时不能办理。而荣盛公司2万余株苗木成本合计400万元的说法,则大幅高于市场价,属虚报价格行为。
杨占发回忆,2013年年初,时任黄柏乡乡长石智勇邀请他到黄柏乡承包土地。经石智勇介绍,杨占发与鲍坊村支书朱建平对接。
朱建平称,当时乡里领导打了招呼,而且村民们乐意将农田承包出去,最终以村小组为单位自愿与杨占发签了土地承包合同。
多份有鲍坊村委会盖章、村支书朱建平签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显示:2013年3月-5月期间,江西荣盛苗业有限公司以每亩农田700元/年的价格,流转了鲍坊村多个村小组共计351亩土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瑞金市征收办认为,杨占发当时承包该林木用地时,是直接与鲍坊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故杨占发承包土地并经营行为不合法。
朱建平告诉记者,刚和杨占发对接时,村里就召集各村民小组组长开会,说明了这件事,由各小组长和村民对接,大家都同意并自愿和杨占发的公司签了合同。
鲍坊村潮头陂村民小组组长宋兆田证实了朱建平的说法。他说,当时各村民小组组长找村民说明了情况,愿意租田的村民都签了字。
江西荣盛苗业公司和鲍坊村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显示,双方约定承包期限10年,土地用于培育林木,租金每3年增加15%。
杨占发回忆,2015年他在林业局领取了申请办证的表格后,经鲍坊村村委会、黄柏乡政府、乡土地利用管理所盖章同意后,在瑞金市林业局办理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
2018年7月份,杨占发向市林业局提交材料,申请延续《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延续”。
瑞金市林业局副局长刘登柱称,因为杨占发培育林木的用地,涉及“瑞兴于快速路”的规划红线,所以不能延续。
林业局营林科副科长称,必须要村、乡两级证明土地性质,并盖章同意。如果是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证件是不能办理的。
瑞金市政府相关部门一位知情人称,瑞金这边为了发展经济,在一些证照审核上有时候把关不是很严,但是如果有人去较真的话,那就是错。
黄柏乡政府副乡长钟宗贵介绍,他对当时的情况不了解,但是基本农田是不能培育林木的,如果当时乡里盖章同意了,那也会进行纠错。
不过钟宗贵也表示,“现在杨占发培育林木已是既成事实,实施上还是参照全市的统一标准,评估了移栽价”。
杨占发告诉记者,在收到评估意见报告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的两万株树会被征收。后来被告知2016年12月起,瑞金市树(苗)木补偿方式由征收价调整为移栽价。
10月22日,瑞金市征收办副主任谢兴晖告诉新京报记者,针对征迁过程中涉及苗木补偿的问题,市里在2016年曾召开协调推进会,之后瑞金市统一实行“移栽补偿”而非征收。
瑞金市征收办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一份《全市苗木补偿评估有关问题协议会议纪要》显示,对2016年9月20日以后,现场认定的苗木征收原则上按照移栽价方式进行评估补偿。
谢兴晖说,在之后征迁项目中,涉及苗木征收的均是按照“会议纪要”执行“移栽价”,而不是征收,“全市一个标准”。
“2015年开始,瑞金市开展了很多项目工程建设,在征迁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规划红线公布之前,就从外地调来苗木,在征收区域范围内栽种,存在恶意套取征收补偿款的情况。如果全部都是征收,财政支出太高。”
征收办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征收变移栽也有法规可循。依据“《江西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实际损失补偿,房屋、树木等附着物作价赔偿,也可以另行修建和栽种,在公布征地方案后抢种的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认为,会议纪要是相关行政机关内部行文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对苗木征迁补偿的依据。瑞金市征收办以“会议纪要”为依据,进行移栽补偿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土地征收及补偿的法律要求。
瑞金市园林局向杨占发送达的《评估意见报告》中,详细列出了不同地径、高度的树种,所需的“移种植费”及“移植补偿费”。
以地径3米、高2.5米的桂花树为例,移栽费每棵5元,涵盖了“移种植费3.2元”及“移植补偿费1.8元”。
10月22日,瑞金市园林局副局长袁北京介绍,评估意见报告中,“移种植费”是根据2006年《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计算,而“移植补偿费”则
是根据4月份评估时,同等苗木市场价的10%计算,“市场价也是多个政府部门,参照地方和网络报价而来”。
袁北京解释,目前只有依据2006年的估价表,“这已经是最新的了,2006年之后,估价表没有更新过”。
新京报记者查询2006年《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移出一株树的价格为1.97元,栽种的价格为1.23元每株(以地径3米、高2.5米的桂花树为例)。核算“移、栽”单价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其中人工费每日23.5元。
一位从事造价咨询的业内人士称,目前的人工费早已翻了几倍,物料费也有上涨。
殷清利律师认为,在移栽费评估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的评估方式,但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一般实践中可以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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