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个皇子当小妾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市政函﹝2020﹞77号),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拟决定对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补充征地项目庙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地上物进行征收。为切实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庙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3331公顷,其中农用地1.2645公顷(其中:林地0.8399公顷、旱地0.4246公顷)、城镇农村道路0.0467公顷、荒草地0.0219公顷。
(五)征收目的: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项目补充征地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市政函﹝2020﹞77号)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林地0.8399公顷×70万元/公顷×0.2=11.7586万元;
城镇农村道路0.0467公顷×70万元/公顷×0.2=0.6538万元;
安置补偿费:林地0.8399公顷×70万元/公顷×0.8=47.0344万元;
城镇农村道路0.0467公顷×70万元/公顷×0.8=2.6152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成材树、树苗等林木采用评估方式确定补偿价格。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集体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比照国有土地建筑物标准执行。同时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通市政函﹝2013﹞95号)文件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和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工作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实施。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0号)执行。
(一)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征收经办中心,由其统一发放。
(二)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构建房屋、建筑物及抢栽抢种农作物和其他增加补偿费用地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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