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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苗木花卉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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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3 1:18:42 | 【字体:小 大】 |
化妆培训课程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苗木花卉采购项目 进行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春季补植需采购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百园路车辆综合维修基地、燕儿窝停车场等地补植所需的花卉苗木等,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美人蕉、丰花月季、八宝景天、金焰绣线菊、紫丁香、红王子锦带、红叶李、四季玫瑰、金叶榆、水蜡、爬山虎、黄金树、馒头柳、美国黑核桃、夏橡、红叶海棠、白桦等,秋季补植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另行通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挖取、土球包扎、梳叶、加盖遮阳网、装车、运输、办理苗木检疫证、卸货、堆放、验收及后期售后服务(苗木自带营养杯,不包含种植),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2.3供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之日止,含春秋两季补植采购,每批次供货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之内供货完毕(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供应商所供物品规格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须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3.2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3万元(含)以上花卉苗木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页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3.5.2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谈判。供应商可于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5.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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