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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因业绩造假被撤销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 曾因串标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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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19 22:57:15 | 【字体:小 大】 |
俞荷芳微博央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一则处罚通知,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因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为,依法依规被撤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公开信息显示,经调查核实,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井冈山市红星广场工程”“万年县锦湖休闲广场工程”“永新县市民休闲中心广场建设工程”“井冈山市新城镇文化广场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铅山县鹅湖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井冈山市工业园区2号排水泵站工程”“铅山县永平镇排水泵站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2#排水泵站工程”“井冈山市罗浮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万年县锦绣路延伸工程”“永新县工业园区发展大道二期建设工程”等业绩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为。
黑名单列入时间为11月9日,截至11月17日,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官网介绍中仍对外宣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经查,近年来该公司常因违规被处罚。天眼查显示,今年9月13日,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出,江西鸿业生态环境集团在铜梁区淮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嫌对施工过程中未对施工扬尘采取防尘控尘,被罚款5.5万元。
2021年12月27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信息显示: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在2021年4月13日参与新园路(周新苑五期)场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过程中存在互相串通投标的行为,被罚款14万元。
据了解,江西鸿业生态环境建设集团成立于1997年5月,注册资金10750万元,是一家集工程施工与养护、园林设计、苗木种植与销售、技术研发、投资与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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