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网六安7月20日电(通信员 江军)何某感觉挖几棵树在自家门前屋后栽,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由于栽种的是庇护动物惹上了讼事。近日,经安徽省霍山县查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不法采伐国度重点庇护动物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两年,并惩罚金5000元。
2017年2月份,被告人何某来到本村大桥组叶某家自留山上陆连续续采挖了8株野木瓜,将其移植到自家门前屋后栽种。
同月28日,漫水河丛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采挖野木瓜,民警当即查询拜访,发觉被告人何某正在家中栽植一株野木瓜,遂让何某到派出所接管查询拜访。
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不法采伐国度重点庇护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惩罚金五千元。面临判决成果,被告人何某懊悔不已,当庭暗示服判,不再上诉。
据领会,野木瓜别名银缕梅,系国度一级重点庇护野活泼物、国宝级濒危物种,仅在江苏、浙江、安徽少数地域有少量野生植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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