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药材种植产业奖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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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9 5:13:14 | 【字体:小 大】 |
化妆作品1、木本类(21种)。杜仲、厚朴、枳壳、吴茱萸、黄柏、青钱柳、山香圆、芳樟、龙脑樟、无患子、香榧、红豆杉、山苍子、栀子、草珊瑚、金银花(忍冬)、掌叶复盆子、山腊梅、蔓荆子、金樱子、木通。2、草本类(含菌类21种)。粉防己、三叶青、铁皮石斛、江香薷、元胡、太子参、绞股蓝、白芨、车前子、黄精、白术、射干、麦冬、白芍、重楼(七叶一枝花)、玉竹、金线莲、平卧菊三七、决明子、茯苓、灵芝。2、面积要求。当年新种或上年度验收成活率不合格进行补植达到合格成活率、且未享受过专项资金补助,集中连片达5亩以上。先种后补,自愿申报的原则,种植面积当年新增、规模集中连片5亩以上。采取择优安排、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优先安排贫困户或有贫困户参与的经营主体。(1)多年生草本。如:粉防己、三叶青、铁皮石斛、绞股蓝、白芨、黄精、白术、射干、白芍、重楼(七叶一枝花)、玉竹、平卧菊三七、灵芝等,每亩补助200元。在省要求的组织申报时间内,由种植企业或种植户向所在地县级林业部门申报,县级林业部门现场对种植品种、面积、种植成活率等进行验收,市林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县上报的验收结果进行核查,报省林业局核实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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