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 shop音译贺卫发〔2022〕4号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贺州市2022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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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发〔2022〕4号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贺州市2022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全区中医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加快我市道地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我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开展贺州市2022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药材示范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当地县(区)卫健局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区)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卫生健康委。
申报对象为独立法人机构,如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合作社或中药饮片龙头企业等。企业应具有从事中药材生产和经营加工企业的法人资格。合作社应是中药材生产和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属于广西传统道地药材,为中医临床或保健常用药材,与其它产地的同一品种药材相比较,具有优良的品质;
(贺州市优势道地品种:天冬、葛根(粉葛)、淮山、山楂、栀子、铁皮石斛、巴乾天;地方特色优势品种:两面针、草珊瑚、灵芝、蛤蚧、白及、百部、南板蓝、黄花倒水莲;市场潜力大品种:三叉苦、岗梅、千里香、广地龙、药用蛇、蚂蝗;地方特有保护开发品种:鸡血藤、黄精);
(2)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在种植或养殖,包括引种或野生变家种上具有较长的历史,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对地方经济有一定贡献度;
(4)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在规范化种植(养殖)、采收加工、质量标准、产品开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具备基础条件。鼓励具备国家地理标志、药材之乡、有机认证、绿色认证、药食两用、非物质文化保护及其他各类有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的品种申报。
种植(养殖)连片面积一般不少于200亩。对于产量较少,但全国单品种产量排名靠前、广西为道地主产区,且市场紧缺的品种可适当放宽。
(一)县(区)推荐各县(区)卫健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审核意见确定申报名单后推荐上报。
(二)实地考察由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材料集中进行评审,形成初评后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意见专家组提出示范基地建议名单。
(三)部门审定由市卫健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最终意见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一)示范基地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向贺州市有关部门报送一次基地建设情况,包括种植(养殖)基地发展、重点项目进展、推进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各示范基地有关管理部门要按申报承诺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督查和考评。
(三)市级有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委托专家评估小组专家,围绕示范基地建设目标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估。对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服务质量严重滑坡者,将实行动态管理,取消示范称号及相关保障政策。
(一)给予优先支持原则上优先从贺州市中药材示范基地遴选广西中药材示范基地。贺州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示范基地在产业化开发、项目安排、品牌建设、招标采购及相关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并给予优先重点支持。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导企业等发挥工业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养)殖、中药材加工,鼓励并支持申报基地;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引导农户和农场、林场等发挥农地、林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种(养)殖,鼓励并支持申报基地。
(二)完善追溯体系逐步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药材示范基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饮片(药品),逐步提高中药饮片在医疗机构中的使用比例。
(四)加强沟通联系请各县(区)卫健局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处(一式6份)。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1.申请表由申报单位负责填写,基地所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盖章后上报。
2.一张申报表填写一个基地,基地名称由建设地域(示范基地覆盖地域)+建设品种(示范基地种植或养殖的中药材品种)组成。
贺州市优势道地品种:天冬、葛根(粉葛)、淮山、山楂、栀子、铁皮石斛、巴乾天;地方特色优势品种:两面针、草珊瑚、灵芝、蛤蚧、白及、百部、南板蓝;市场潜力大品种:三叉苦、岗梅、千里香、广地龙、药用蛇、蚂蝗;地方特有保护开发品种:鸡血藤、黄精。
“桂十味”道地药材:肉桂(含桂枝)、罗汉果、八角、广西莪术(含桂郁金)、龙眼肉(桂圆)、山豆根、鸡血藤、鸡骨草、两面针、广地龙。
广西区域特色药材:穿心莲、肿节风(草珊瑚)、青蒿、粉葛、五指毛桃、山银花、砂仁、槐米、广金钱草、田七、天冬、钩藤、合浦珍珠、橘红、厚朴、灵芝、何首乌、铁皮石斛、金花茶、绞股蓝、杜仲、扶芳藤、金樱子(根)、功劳木、百部、滑石粉、广山药、茉莉花、姜黄、益智仁、蛤蚧。
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申请桂药产量和销售量、产值等。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牵头申请单位、联合申请单位的注册信息、种植(养殖)面积或经营规模、经营资质和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资质认定或专项认证的情况等。重点介绍示范基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2.申报单位组织与管理情况。示范基地的组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支撑单位、主要检验检测设备等情况,联合申报的基地应当明确管理体制。
3.药材种植(养殖)质量管理情况。介绍示范基地药材选择依据与布局、环境质量(水质、土壤等检测监测)状况、生产规模、使用的质量标准等情况。重点介绍种植(养殖)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如种植资源道地性来源、控制农残化肥使用的技术规程,采收、初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等环节质量控制的主要做法。
2.发展目标及分年度目标。包括2021年及2022年总体发展目标、分年度产业规模、税收目标等。
3.种植(养殖)地点选择依据,主要提供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或产地认证(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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