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大人来了演员表“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按照省委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和市委现代农业“5+3”产业体系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生产积极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对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县域内新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公司(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除外)给予补助。
重点扶持白芨、毛慈菇、川牛膝、云木香、芍药、马蓝、黄精、金银花、黄栀子、佛手柑10个品种。
在县域范围内国道351沿线、黎明—火炬环线、龙门生态旅游环线连片种植上述中药材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8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县域内的其它地方连片种植上述中药材且面积在5亩及以上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部分公司4.20灾后重建期间在县域范围内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退还的猕猴桃地块内连片种植上述中药材且面积在50亩及以上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重点奖补绿茶、老鹰茶(白茶)。县域范围内连片种植30亩及以上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县域范围内新发展冷水鱼养殖水面面积1亩及以上,验收合格的,按照5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重点奖补甜茶(木姜叶柯)、毛叶山桐子。新型经营主体在县域范围内单品连片种植5亩及以上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甜茶(木姜叶柯)500元/亩、毛叶山桐子按2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县域范围内已栽植白茶、山桐子、黄栀子、佛手柑地块内,套种本办法规定的草本药材且面积在5亩及以上并符合标准的,验收合格后,按3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同一地块新发展上述中药材,只补助一种。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为1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根据芦山县2020年特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及奖补办法,结合产业种植养殖实际,制订本细则。
种植养殖地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公司向所在乡镇进行申请(见芦山县2020年特色产业发展申请表),乡镇建立台帐并留存申请表格。
乡镇(街道)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于11月30日前进行验收,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乡镇(街道)提交验收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申请县级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根据乡镇(街道)验收报告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具体验收事宜见各类专项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
验收合格后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资金申请,县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或转帐方式兑现给申请人,其中特色林业品种由县林业局直接兑现到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芦山县2020年特色产业奖补办法》,我将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种植和养殖,若不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我自愿放弃补助。
9.黄栀子:按行距250cm-350cm,株距250cm-350cm进行栽植,成活率达90%以上。种植行株距为350cm的指3年以上成树。
10.佛手柑:按株距250cm-350cm,行距250cm-350cm进行栽植,成活率达90%以上。种植行株距为350cm的指3年以上成树。
栽植规格为双行条栽错窝,大行距150cm左右,小行距33cm左右,窝距30cm左右,做到合理密植,每亩不少于4000株,茶苗的成活率不低于85%。
栽植规格株距为3m-3.5m,行距为2m-2.5m,亩栽植100株左右,茶苗的成活率不低于90%。
分成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采取乡级验收全查,县级验收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的形式进行。由所在乡镇(街道办)政府组织乡级验收,对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对种植面积、种植品种、成活率等进行核实,并建立相关台账。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乡级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办)政府鲜章,参加验收人员签字,详细记载各户种植地块小地名及面积,由各乡镇(街道办)组织公示,公示无意见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2020年11月30日前未提交乡级验收报告的,不享受该项目补助政策。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级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县级验收。
县级验收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的,抽查户按抽查面积计算,其它户按乡镇上报面积计算;合格率误差在5%以上的,抽查户按抽查面积计算,其余未抽查到的,由乡镇重新组织核查,核查后重新申请验收。县级验收合格的,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一)清林。按照有利于造林栽植和改善林地条件的原则,清除造林地内的杂草,藤灌等。
(三)种苗质量。采用国家Ⅰ、Ⅱ级苗,甜茶、毛叶山桐子规格为:一年生苗良种壮苗,苗高≥50厘米,地径≥0.5厘米。
(四)造林密度。按株行距,甜茶1.2×1.8米栽植,即初值密度310株/亩,且均匀套种10株以上毛叶山桐子或者珍稀苗木;毛叶山桐子3.3×3.3米栽植,即初值密度60株/亩。
(六)栽植方法。栽植前将苗木根部用水浇透,栽植时确保土球不散开,用双手将苗木放直,覆土压实,最后在穴面上填一层松土保墒,形成包子顶。
(七)栽植时间。每年春秋造林季节,栽植时间阴天、雨天为宜(甜茶杯苗四季皆宜)。
(八)抚育管护。每年5-6、8-9月分别进行抚育管护,抚育方式为刀抚除草结合锄抚抚育结合施肥进行。
(一)自行验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栽植技术要求,确保栽植质量达标后,形成初步验收清单,向所在辖区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验收表另行下发。
(二)乡级验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栽栽植密度、种苗质量、栽植方式及抚育管护到位情况开展乡级验收,验收率100%。乡级验收结果在乡(镇、街道)公示不得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林业局。
(三)县级验收。林业局组织县级验收,对乡级验收结果进行复核,且成活率达到95%以上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林业局向县政府申请兑现补助资金,由林业局直接兑现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冷水鱼产业发展,根据《芦山县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级检查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乡镇、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对项目户进行100%检查。
1.鱼塘面积。池塘面积必须在1亩以上,小于1亩不予验收,大于1亩按实际面积进行补助。鱼塘必须三面光,底部全部用混凝土硬化,厚度15cm。
验收后,由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然后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申请兑付补助。
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由养殖场自行垫资修建,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全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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