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种粮补贴政策主要内容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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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20 3:43:07 | 【字体:小 大】 |
大王陆鱿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保护好耕地,不改变用途的都可以领取补贴。但在耕地上种树、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桑树等及撂荒耕地的不予补贴。
2.稻谷生产补贴。符合本县(市、区)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亩。
3.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从事稻谷生产并按照《售粮凭证单》自主售粮或按照《委托售粮凭证单》委托售卖稻谷给粮食收购企业的稻谷生产者(含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种粮主体)。粮食经纪人、农民合作社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仅开展代售粮食服务的经营主体,不给予补贴。普通籼稻每公斤补贴0.28元,优质稻每公斤补贴0.4元。
4.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符合本县(市、区)补贴条件的种粮生产者。最高不超过200元/亩。
5.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县(市、区)选择相对连片的区域开展“稻—稻—肥”“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薯”等轮作模式示范,对示范片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元/亩。
6.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县(市、区)选择相对连片的区域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对承担示范种植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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