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亲珞雨招标项目/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植被恢复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植被恢复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2项目名称: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植被恢复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
1.7采购需求:根据泸林草复〔2023〕7号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及泸水发〔2023〕65号泸西县水利局关于准予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批复范围,开展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植被恢复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工程,本项目由于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 3.2476 h㎡(48.8亩),因施工便道涉及地类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和宜林地,根据建设项目拟用地毁损程度,对林地破坏程度相对不大,分为 A、B、C、D、E、F六个恢复片区进行植被恢复,种植乔木约5800棵,混播种子 3.2476 h m 2。(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说明:对所投的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9质量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地块的造林苗木成活率在100%,保存率100%,未达到成活率100%的标准,应当及时进行补植补造,达到植被修复的目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供应商可提供2023年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信誉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请有意向并满足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 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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