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派护肤论坛《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活动。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水利局 贵港市林业局 贵港市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10号)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我市兴修农田水利和植树造林活动,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目标任务,围绕建设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动员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等活动,全面掀起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植树绿化和乡村建设新高潮。
市、县(市、区)领导到定点帮扶乡村振兴村,中(区)直驻贵单位、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到定点帮扶联系村屯。没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单位,可自行联系市内某一脱贫村开展活动,或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单位一起开展活动。
(一)开展以领导干部下乡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1.市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深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地、水利项目建设点、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联系村屯、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种植基地、“双高”糖料蔗基地和林场等开展活动,由贵港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植树造林和兴修水利活动,开展美化绿化村屯义务植树、“三清三拆”、田间渠道清淤修缮等活动。
4.各驻村负责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参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植树绿化等活动。
5.各县(市、区)及市直水利管理单位组织至少一次大中型灌区骨干渠道清淤疏浚,确保春耕用水。
全市各级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惠民政策,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发展。要按照自治区及我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田间地头。各县(市、区)、市各单位要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策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强基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关注度。深入了解当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发展、植树造林、乡村绿化美化、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情况,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对农田水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需求,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建设美好家园,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农业强市建设。
1.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县(市、区)要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年度建设任务分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分工程实行包干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抓住开春窗口期,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加快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和2020、2021年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力争春耕前实现完工一批、竣工一批,为全市春耕备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2)做好新一轮项目设计规划。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情况下,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同步衔接大中型灌区配套,开展2023年和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规划设计,2023年项目要实现当年开工、当年完工,2024——2025年项目在第三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3)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加强财政库款保障,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建设进度款和已竣工项目后续尾款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各参建单位管理,科学规范实施项目,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2.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各县(市、区)要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实行市级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将项目录入水利统计管理系统,对标对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修复水毁灾毁设施,对灌区干支渠进行必要的维修养护,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查漏补缺工作,强化防洪抗旱等薄弱环节建设,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3.国土绿化方面。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为主线,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1)开始植树造林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贵港市党政军民义务植树、“3.12”义务植树等系列活动,2023年植树造林10万亩,其中油茶新造林6.3万亩,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2023年实施9个村屯绿化提升项目,实施村屯重点安排在高铁、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两侧,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或兼顾有小微湿地资源30户以上重点村屯,村屯内可绿化用地充足,村屯群众爱绿、护绿、植绿意识较强,能落实绿化管护措施,农民主体作用明显。
(2)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持续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完善古树名木认定公布、挂牌立碑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开展古树名木养护和抢救复壮,重点抓好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专项整治。要全面开展“乡愁树”选认,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推动古树名木资源活化利用,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3)珍贵树种百万行动方面。2023年实施280个珍贵树种点,实施珍贵树种百万行动要借鉴湖南省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珍贵树种发展经验,认真谋划,规模化开展街道绿化、村屯绿化、单位园区绿化、公园绿化、山上绿化等,通过连片示范作用打造珍贵树种示范县、示范乡镇,以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珍贵树种产业,作出典型,增强示范效应。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重要目标任务,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加大对脱贫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绿化投入的倾斜力度,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保障、义务植树、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小型水库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农民幸福感。要推广休闲农业、农业观光旅游,推进特色村镇、田园综合体创建,推动农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强化统筹安排,节约有序组织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网络等平台,大力 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植树绿 化的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参与 的浓厚氛围。
(二)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发动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植树绿化等活动,切实做到县县有重点、乡乡有任务、村村有现场、组组有行动。积极配合做好市直、中(区)直驻贵单位到各地开展活动的衔接工作,及时组织有关负 责同志和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三)植树造林活动所需苗木费、管护费、植树工具和交通等由各县(市、区)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活动期间,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于每月底统计本市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情况分别报送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林业局并逐级汇总上报。市级将适时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