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林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29 3:26:23 | 【字体:小 大】 |
金亨俊整容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1)接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2)纸质资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
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相关资料归档。
|
苗木种植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个苗木种植: 苗木种植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一个苗木种植: 没有了 |
|
|
栏目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