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之神中国园林网5月13日消息:花草树木种到楼房顶部,远看就像空中花园!5月12日,3000多株红枫、蔷薇、扶芳藤等乔灌木搬上了登州路街道办楼顶,位于东西快速路两侧的全市首个社区“屋顶花园”打造完工。据青岛市城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的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景观,5年之内将在全市推广铺开。
12日上午,最后100株大花蔷薇种到了登州路街道办办公楼楼顶,本市首个社区“屋顶花园”正式打造完工。登州路街道办位于通山路11号通山路居委会内,南侧紧邻东西快速路,周围均是居民区和学校。办事处楼体分为5层高的主楼和3层高的副楼,从楼下往上看,两个连体楼楼顶都围起了篱笆,篱笆内透露出“树影婆娑”的景象。
“两个屋顶花园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种植了各种花木3000余株!”登州路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说。记者在两座楼楼顶上看到,楼顶地面主道铺上了石板,路两侧安装了防腐木休闲坐椅,搭上了装满泥土的木质花坛、树箱,红叶石楠、红枫、鸡爪槭、大花蔷薇、扶芳腾等植物在花坛和树箱里旺盛生长。
“屋顶已经进行了防水、防渗漏处理,木质花坛和树箱又能保证花木透水透气,植物生长环境就跟在地面上的花园里一个样。”登州路街道办街政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开车从快速路经过通州路,乘客向西一扭头就能看到这个整齐靓丽的空中花园。
据市政协委员、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瑞芝介绍,相对于地面绿化带而言,屋顶花园、墙体立面绿化带等均属于城市“立体绿化带”,它对日益恶化的人居生态环境提供了改造可能:既能节约寸土寸金的城市用地,又能起到吸收大气污染物、增湿、降噪等作用,可谓一举多得。
据市城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曾提交了一份《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案》的提案,提出了向空中要绿化空间的建议,建议中将屋顶、墙体、山体、高架桥、围墙、阳台、立体花坛都列为绿色植物种植空间。根据该提案,本市5年内还将加大立体绿化带建设力度,将屋顶花园、墙体立面藤蔓绿化等工程推广至全市。
记者从市北区建管局绿化科了解到,登州路街道办的“屋顶花园”是本市首个打造完成的社区空中花园,年内市北区将实施屋顶绿化试点,对东西快速路市北区段具备条件的建筑,重点实施“屋顶花园”建设改造工程,将有条件的居民楼、办公楼、企业厂房等楼体屋顶开辟成种植绿地,打造一条东西快速路“空中花园”景观带。
据悉,在2009年全市创建绿色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上,园林部门将建设立体绿化带纳入全市生态建设的大格局之中,并提出“向空中要绿化空间”的策略。从今年开始,本市将在社区、厂区、商贸和写字楼区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适用技术。预计5年之内,各个区市立体绿化景观将初具规模。
本网站发布与转载的所有资料均为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使用目的,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等声明版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过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字样。违者本网站将依法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网站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之信息而转载,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协调给予处理(或删除);如不同意本网之转载,请及时告知本网撤除;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标明原稿件来源,不得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园林网”,如因此原因涉及版权法律追责,自行负责,本网站概不负责。
③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通过本网站包含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站进行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说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并核实后,将会立即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④ 凡向本网站投稿的作者,投稿人务必保证稿件的原创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因抄袭、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