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大本营100123“刮台风树压死人,不能以不可抗力原因为由,推卸责任!”江苏南京,男子在刮台风当天,被公园的大树压死后,公园以不可抗拒原因为由,声称不用承担责任。家属一气之下,告上法庭,索赔72万。
事发当天下午15时之后,南京出现雷雨大风、短时强降雨、冰雹等不稳定天气,受此影响,某公园门口
当天晚上20时许,男子何某被巡逻民警发现躺在一棵倒伏的雪松树下,遂通知120到现场将其送至医院抢救,后医院宣布何某抢救无效死亡。
2、提供了公证书。证明涉案公园内约有五棵雪松因为暴雨而倒伏,之后管理处并没有对雪松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经查,南京市气象台出具的《气象证明》表明,气象台于事发当天16时56分发布了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对此,公园管理处作为公园的管理经营者,应及时发布预警、疏散游客,但其未能举证事发当日,尽到了上述安全保障义务。
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公园管理处作为管理人应对园内该树种尽到与其专业水平相符的管理和养护的义务。
管理处可以通过合理的修剪、培土、加固等措施减小甚至避免一定级别的天气所原因,造成的损害,故管理处不能仅以风级较大作为免责事由,应推定该林木的管理人,即公园管理处对雪松砸倒何某致死,存在过错。
然而,何某系完全民事能力的行为人,其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即恶劣天气下应选择在安全地带活动。故法院酌定公园管理处承担50%的责任,即赔偿36万元。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第2.6.2条规定,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夕,应做好防止吹倒的预防工作,分别采取立支柱、加土等综合措施。
基于以上规定,管理处也没有尽到预防的义务。管理处亦没有证据证明何某在此事中有任何过错,
管理处辩解称,其对于何某的死亡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理由有两点:
(一)事发生当日天气很不稳定,何某作为成年人,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进入公园,对惨剧的发生,其自身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推断为雪松倒伏所致,不能排除何某系自身疾病及巨大风力吹倒置地等原因致死。
也就是说,管理处现在直接否认了何某的死亡,与其公园内的雪松倒下有因果关系。
意思就是说,即便没有达到事实清楚程度的。但是根据社会大众的认知,通过自由心证来判断,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一方说的可能性比另一方说的可能性更大时,那法官就可以确认可能性更大的一方,说的就是事实。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当日的恶劣天气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一定作用,但考虑到何某系正常在公园内行走因而遭遇此灾祸,其自身并无太大过错,故火本院酌情判定管理处承担80%的责任,即赔偿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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