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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扩大谷子种植面积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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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2 14:44:32 | 【字体:小 大】 |
湖光水影接秋色原标题: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扩大谷子种植面积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承德市农业农村局:为充分利用闲散耕地改种地块新增谷子种植面积,确保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目标完成,我厅制订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度扩大谷子种植面积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稳定粮食生产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基本职责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粮食丰收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意义。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要高度重视,把充分发挥谷子抗旱耐瘠、适应性广等特性,引导农民大力发展谷子种植,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发挥好补助资金的作用。
二、抓紧组织实施春播已接近尾声,夏播即将开始,农时紧迫,有关市县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快实施,指导农民抢抓农时,做到能早尽早、应播尽播。
三、严格落实计划相关市要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指导计划组织实施,不得突破省厅下达的指导计划任务上限。谷子播种出苗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进行核验,并将实际新增谷子种植面积报所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本市新增加谷子种植面积以正式文件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省厅将根据各市核实的实际面积拨付补助经费。各地要加强相关环节管理,杜绝漏洞,严禁出现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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