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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对马场镇2020年辣椒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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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9 8:30:09 | 【字体:小 大】 |
魔道圣人你乡上报的《马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2020年度辣椒种植、生态养牛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镇府呈〔2020〕21号)已收悉,结合农水局组织召开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发展资金)审查联席会议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要求,现对《马场镇2020年辣椒种植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马场镇辣椒种植项目建设地点为贵安新区马场镇鱼雅村,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投入为10万元。共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474人。
辣椒种植200亩(其中保护地栽培70亩、露地栽培130亩),品种为当地林卡辣椒种。
马场镇鱼雅村辣椒种植项目要求在2020年2月-3月,申报项目,制定实施方案,规划种植地点,落实种植地块,组织整地等,3月-4月,按照方案及时拨付种苗、肥料等资金,开展育苗和整地工作,并结合辣椒苗长势情况,组织现场栽培技术培训1-2期次,同时加快移栽和直播进度,按时完成计划种植面积,5月-6月,组织项目实施及验收,7月-10月,辣椒采收、干制、储藏等,11月-12月,资料整理归档。
(一)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7〕220号)、《贵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贵安扶领办发〔2017〕11号)、《关于更新和调整贵安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黔贵安管财采〔2017〕5号)和《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 贵州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安新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及相关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种植后管理相关工作,确保种植成效。要加大项目中期检查和跟踪评估力度,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要逐级验收,凡未按期完成任务或项目实施质量差的必须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严禁违纪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对于擅自调项或失职造成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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