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妃太逍遥19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禁毒办传发﹝2021﹞4号)要求,为推动我镇禁种铲毒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根据中央6号文件关于“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镇内潜在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区域的全覆盖检测,及时组织开展踏查铲毒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发现铲毒和侦查破案能力,努力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确保实现“零产量”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镇成立2021年春季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禁毒办,办公室主任由谢军成兼任,袁道军、吴程瑞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安排全镇禁种铲毒工作。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镇禁毒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各村要根据镇春季禁种铲毒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及时召开宣传部署会议,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尤其要宣传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有奖政策,切实强化宣传氛围。
2.集中踏查阶段(3月10日至5月31日)。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方式,实行全面踏查、重点踏查、反复踏查相结合,要组织复查组对重点村庄和人员进行“回头看”,确保踏查措施落到实处。镇禁毒办、镇派出所成立督察组,采用实地踏查和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村要及时收集上报春季禁种铲毒工作各类材料(图片、视频、文字等),向禁毒办提供工作创新经验和新闻线索。
努力克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结合中心工作,及时有效部署春季禁种铲毒工作。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增强抓好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部署落实。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措施,采取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划片包干、组织踏查、督导检查等形式,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禁种铲毒工作成效。
牢固树立“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针对性的进行春季禁种铲毒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如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宣传禁种铲毒工作成果,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横幅、视频宣传车辆、发放告知书、张贴通告等各种媒介和方式,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让群众了解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特征、禁种铲毒相关法律法规、举报奖励制度以及执法打击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禁种意识和举报非法种植的积极性。二是开展重点宣传。发动镇村干部,对易种毒人群家庭和村庄开展走访教育,加大毒品原植物种子收缴力度,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一是做到逐户踏查,不留隐患。各村要按照“不漏掉一户、不放过一处房屋、不留一块死角”的工作要求,对田间地头、农田荒地、废弃庭院、闲置厂房和花卉蔬菜大棚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踏查和反复踏查和对往年非法种植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发现一株铲除一株。镇村两级包保人员对包保村组的每一户每一座房屋都要进行踏查、登记,留存踏查登记表备查;包保人员对于发现的非法种植罂粟地块,要拍照登记,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立即进行查处。二是“回头看”重点跟踪。公安派出所要梳理历年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人员,确定专人包保,尤其要发挥一村一辅警的作用,通过“回头看”的方式重点跟踪监督。三是加大打击力度,要树立“凡铲除罂粟、必收缴种子”的工作理念,依法严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发现能力和打击能力。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镇禁毒办、派出所组织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对全镇工作部署、宣传氛围、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走访群众和实地踏查,结合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情况,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全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进行督查,提升依法打击力度,切实减少我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强化工作评比。将春季禁种铲毒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对村级综合考评重要内容,纳入综治考评范围。具体考评内容为:1.宣传踏查落实情况,各村根据禁毒办有关要求开展禁毒动员、宣传、踏查等禁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主动发现并及时处理的每次加0.5分,没有按照镇禁毒办及时报送资料的,每少报迟报一次扣0.1分。2.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在镇禁毒办和派出所进行督查时,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每发现一株,扣村0.05分,每出现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扣5分,每出现一起刑事处罚及以上案件,春季禁种铲毒工作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因重视不足,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本村因种植非法毒品原植物出现行政处罚案件的,每出现一起低于500株行政处罚案件,扣包组村干部绩效100元,每出现一起500株以上造成刑事处罚案件的,扣包组村干部绩效500元。因上级发现或媒体曝光非法种植罂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村包组干部党政纪处分,并依规追究村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
2.乌龙镇有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前科人员情况摸排表乌办〔2021〕30号关于印发《乌龙镇2021年春季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乌办〔2021〕30号关于印发《乌龙镇2021年春季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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