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0年财政支农政策简答(十二):设施花卉种植保险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8 20:46:07 | 【字体:小 大】 |
唱吧安琪babynever答:(1)花卉种植设施。①集中连片,智能温室规模2亩以上(含);连拱钢架大棚、拱形钢架大棚规模5亩以上(含);智能温室仅含棚膜(玻璃、PC板)、钢架、遮阳网、苗床、水帘、风机、换气扇设施;连拱钢架大棚和拱形钢架大棚仅含遮阳网、棚膜和钢架设施;②设施完善,结构合理,适于花卉生长;③使用正常。
(2)棚内种植花卉。①品种在当地已种植一年以上,且表现良好;②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③土壤适宜、生长环境安全;④生长正常。
投保人应将其符合上述条件的花卉智能温室、连拱钢架大棚和拱形钢架大棚(以下简称“保险大棚”)及大棚内种植的花卉(以下简称“保险花卉”)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其中,保险大棚可单独投保,但保险花卉必须与保险大棚一齐投保。对于达到种植规模的设施花卉企事业单位、合作社、种植户可单独投保;不足投保规模的种植户可组织集体投保并列明农户清单。
答: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大棚棚体或保险花卉的损失(经认定棚体无法正常使用或花卉失去商品价值的),保险人按约定负责赔偿:
答:保险大棚和保险花卉的每亩保险金额参考保险大棚的造价、新旧程度,保险花卉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化肥、农药、灌溉、机耕、钢架和薄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和种子(苗)价值分类确认,具体如下:
其中,高档盆花指需全程使用智能温室生产且年均亩产值超过15万元的盆栽花卉,高档盆花应编号列明清单。
答:对参加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种植户,在县级财政至少补贴10%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级财政可根据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贴。
|
|
栏目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