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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装修》现实版:她花了几个月装的是邻居的房子法院:该拆可拆该赔得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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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18 17:56:05 | 【字体:小 大】 |
2012春夏流行经过数十轮激烈的竞拍,东阳的楼女士最终以40多万元的价格,拿下了东阳的一处司法拍卖房产。交房后,楼女士立马大张旗鼓地装修了起来。墙面、地砖、吊顶、卫生间……几个月下来,房子的硬装基本完毕。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楼女士却遭受了一个“晴天霹雳”。她辛辛苦苦装修的根本不是自己的房子,而是隔壁孙先生的,还因此被孙先生告上法庭。
楼女士拍下的是间1983年建的老房子,房子老旧,门牌号也不完善。房子在3楼,法院在拍卖时标明,拍卖房屋为“从西至东第三间”。可楼女士分不清东南西北,交了房后,楼女士发现中间两套都没人居住,究竟是哪间呢?她没跟法院确认,仅凭感觉选了其中一间。
事实上,楼女士选的是隔壁孙先生的房子。第一次买拍卖房,楼女士误以为拍卖房本来就没有钥匙,于是就贸然撬门进入了孙先生的房中进行装修。
在楼女士装修的这段时间,孙先生发现自己房屋的水电费突然飙升,回来查看,惊讶地发现有人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当下就报了警。孙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要求楼女士赔偿损失。
楼女士也有苦难言,自己前前后后花了6万多块,给孙先生家装修了房子,却还要赔钱。两人协商不成,孙先生将楼女士起诉到东阳市法院,要求她腾退房屋并赔偿损失。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均无异议,楼女士也表示会尽快腾退房子。但因为自己也有所损失,楼女士还是不愿对孙先生作出赔偿。法官现场查勘后,组织双方对装修物品进行折价调解。最终,孙先生同意给楼女士一个月时间腾退。双方约定,楼女士装在房子里的空调、厨房用品、梳妆台等可移动物品可以自行搬走,但移门、护墙板、地砖、卫生间等拆除后会造成房屋二次损伤的不予拆除,楼女士也无需额外再对孙先生进行赔偿。
原来,楼女士在腾退过程中,把护墙板、移门、窗户这些约定不能拆除的也拆走了。“她把这些东西拆除之后,房子搞得乱七八糟,墙面这些都要重新装修过。”孙先生认为,楼女士应该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我已经无偿将新装修的防盗门、瓷砖、卫生间等赠送给他,没让他产生一点损失,他还起诉我,实在无理至极。”对此,楼女士却不以为然。
法院认为,楼女士因自身过错侵害了孙先生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经鉴定,法院最终判决楼女士赔偿孙先生损失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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